昨(15)日有立委披露在債清法正式實施前,出現許多「債務協商黃牛」,不但騙取民眾高額的代辦費,且和銀行協商根本沒有效果,彷彿是變相的詐騙集團。據了解,甚至有些代辦業者還會偽造文書,自行模仿債務人簽名,行徑已經觸犯刑事責任。
許多打著「債務協商」的代辦公司,都聲稱自己能和銀行「互通有無」,但事實上都只是抓準債務人害怕銀行的弱點。但事實上,銀行業者在處理債務問題時,都會直接與債務人協商,拒絕與代辦公司來往。
目前在大型入口網站首頁刊登廣告的理債公司越來越多,各個標榜專業、合法,但實際瞭解狀況後會發現,裡面大有文章。
曾任職理債公司的員工表示,這些代辦公司內部,都會有透明光照式的桌面,目的是在與銀行協商時,用以描製債務人的筆跡簽名,而來欺騙客戶和銀行,這種惡劣行徑,已經構成偽造文書,根本是不合法。
而且理債公司都會要求債務人將手機留下,由他們的員工代為出面與銀行溝通。但由於銀行都不願與代辦業者往來,只同意與本人進行協商,所以理債公司員工會喬裝成債務人,騙過銀行身份核對的程序後,再進行下一步的對談。
這名員工就指出,他們辦公桌上分別有不同債務人的個人資料與手機,當電話響起是銀行打來時,他們就必須馬上「變身」,翻閱債務人所提供的個人資料,以通過核對程序,而如果銀行問到很細節的問題,他們就會開始裝忙、裝傻,馬上掛斷電話。
此外,有些理債公司更為惡劣,會不斷說服債務人,將手邊尚未被停止的信用卡刷爆,說是整筆「大攤」更容易與銀行談到優惠利率,而且可以變現,支付給理債公司一些手續費用,但往往都是在剝債務人的皮、吸債務人的血,對於債務協商毫無幫助。
由於現行的法律並沒有規定債務協商時,債務人不能找第三者協助,因此才會出現這麼多理債公司,但金管會還是呼籲民眾應該親自與銀行協商,除了不用花冤枉錢外,也才不會被受騙上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