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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
亞力山大案》銀行公會討論爭議款 會員12/31前傳回聲明書
部分據點恢復營業 會員照樣要繼續繳費

記者  方凡  報導   2007/12/14  
銀行公會邀42家銀行,討論亞力山大爭議款(圖/卡優新聞網)

  為了解決亞力山大停業,導致消費者刷卡分期付會費的權益受損,由於消費糾紛太多,銀行公會14日邀集42家銀行開會,討論如何處理爭議款問題,但由於糾紛類別實在太多,銀行決定先統計有哪些問題、金額多少,再決定處理方式。

 

  銀行公會已在網站上提供「亞力山大案所涉信用卡消費爭議款項持卡人聲明書」讓持卡人下載,請消費者將聲明書連同消費證明文件,在1231日以前,傳真或郵寄到發卡銀行聯絡窗口,以便未來申請爭議款,且銀行業者不得拒絕爭議款的申請。

 

  同時,銀行公會網站上也提供各信用卡發卡機構,亞力山大案的聯絡窗口。銀行公會表示,以聲明書可以向發卡銀行要求暫停付款給亞力山大,除了聲明書之外,還要檢具相關證明文件,例如:契約書、合約書、刷卡簽單、會員卡、禮券等的影本。不論是一次付清或是分期付款,持卡人都可向銀行提出爭議款申請,追回已付的會費或應付款項的暫時止付。

 

 

  銀行公會表示,亞力山大的營業項目很多,包括:健身、美容、私人教練,甚至還有櫃位的租借,還有不限會員使用的SPA券、禮券、餐券等等。銀行還得了解一下狀況,才能決定要如何處理。

 

  不過,亞力山大現在仍處於暫停營業狀況,不僅未確定結束營業,也還沒做成歇業認定,如果亞力山大有人接手,處理起來就簡單多了,就是繼續扣款,已付款項也沒有追回的問題。

 

  但對會員而言最尷尬的狀況,就是只有幾個營業據點,甚至是1個分店恢復正常營業,將變成申請爭議款的前提不存在,會員的信用卡,還是要被繼續扣款,已一次付清會費也追不回來,但會員只能到部分恢復營業的地點運動、消費。

 

  銀行公會指出,對會員比較不公平的是,一旦亞力山大復業,代表雙方交易可再被履約,主張爭議款的前提也不存在,不論恢復營業的分店在哪裡、有幾家,對會員而言,只能算是服務品質下降,而非亞力山大未能履約,就不符合信用卡定型化契約中的「爭議款」條件。

【2007/12/14 卡優新聞網】http://www.cardu.com.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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