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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
個資被盜詐騙損失 電視網購業者要負責
促請檢方加速辦案 納入個資法求償有法源

記者  鄒韻婷  報導   2007/12/25  
電視購物網路購物個資外洩詐騙案件多(圖/卡優新聞網)

  近日以來,消費者因為在網路購物或是電視購物,導致因個資外洩被詐騙事件頻傳,消保會將正式把電視購物頻道或網路購物業者,增列為「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適用範圍,未來將依法要求業者負責消費者的損害賠償。

 

  未來消費者在電視購物、網路購物將更有保障,消保會消保官拜會法務部朱楠次長,就如何保護因特殊購物以致個資外洩,造成消費者權益受損議題進行討論,雙方獲得多項共識。

 

  包括有法務部將促請檢方加快偵辦類似案件的進度;以檢討會方式增進行政調查工作效率;雙方共同成立窗口,建立資訊交流管道;法務部儘速修法將電視購物、網路購物等業者,列為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之適用範圍,消費者求償不再苦無法律依據;促請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推動資安認證工作。

 

  消保會表示,消費者的權益不能等,若是立法院無法在本次會期完成「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修法工作,法務部將與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以指定方式將電視購物頻道及網路購物等業者,增列為「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之適用範圍。

 

  消保會也進一步表示,該法正式實施後,所有因購物致個資外洩被害消費者,因可能造成財產上或非財產上(侵害隱私權)的各項損害,故可依消保法第7條、民法第184條及第195條等規定,要求業者負損害賠償責任。

 

  即便不只有一家購物網站或是電視購物的會員受害,但消費者往往還是大意受騙,不論是東森購物、富邦momo購物或博客來網路書店事件,都一而再、再而三顯示,個人資料曝光後的慘痛下場。

 

  Yahoo!奇摩拍賣目前並未有內部資料外洩,或網站被駭客侵入情形,但還是要提醒網友,注意以下幾項常見的詐騙手法,包括劫標信詐騙、以自己帳號詐騙買家:收款不出貨、要求重複匯款、歹徒透過釣魚頁面或木馬程式,盜取拍賣會員之帳號密碼後盜用、以及利用電話詐騙要求買家依指示操作ATM轉帳等等。

 

  電視購物、網路購物已成為新型態的購物模式,消費者在大膽嘗試非實體店面購物時,除了選擇安全的金流付款機制、不公開揭露帳號密碼,更要時時提高警覺,以防讓歹徒有機可乘。

【2007/12/25 卡優新聞網】http://www.cardu.com.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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