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持有銀行磁條式信用卡的民眾,都於去年底在銀行的建議下,更換成悠遊聯名卡形式的晶片卡,但消保會最近接獲民眾反應,只要單純的晶片卡,不要銀行強行搭配悠遊聯名卡功能的晶片卡,也讓消保會質疑銀行剝奪了消費者的選擇權。
行政院消保會近日接獲消費者反映,有民眾質疑,中國信託與台新銀行因年底悠遊聯名卡發卡量不足,故以「避免磁條信用卡產生偽造卡之風險」為理由,通知持有磁條式信用卡卡友轉換成晶片卡,並且加綁悠遊聯名卡功能,許多民眾殊不知,卡片開卡使用後,悠遊錢包便隨之開啟。
行政院消保會表示,銀行此舉等於剝奪消費者的選擇權,對於只想要享有晶片卡交易安全,卻不想要悠遊聯名卡功能的卡友來說,有失不公平。
行政院消保會進一步表示,開卡後悠遊錢包就會同時開啟,悠遊錢包內所自動加值的金額,等同於現金,若是卡片遺失,卻沒有在第一時間止付,而遭人盜刷,消費者也只好認栽。
被點名的兩家發卡銀行,對於消費者指控都做出澄清,中國信託表示,在轉換晶片卡時,行員皆會善盡告知義務,以維護客戶權益為優先考量。
台新銀行則是表示,在轉換申請書上,都有明顯特殊的字體,表明該晶片卡為悠遊聯名卡,並解釋其相關使用說明及費用,服務人員同時也會以口頭告知消費者,絕無刻意隱瞞的作法。
悠遊聯名卡卡片遺失後,若是遭到不明人士盜用,消費者只能自認倒楣,但由於悠遊錢包有規定一天只能自動加值一次,所以沒有辦法在第一時間將信用卡止付的卡友,損失則可以控制在一仟元以內。
行政院消保會呼籲消費者,民眾在使用像悠遊聯名卡這類新興金融商品時,在簽訂同意書前,應充分瞭解其各種功能及規定,才能確保自身持卡權益,已持有悠遊聯名卡的消費者,事後不想再使用悠遊錢包功能,也可以撥打發卡銀行客服專線,取消悠遊錢包功能,以免卡片不慎遺失時,又多掉一筆現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