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通過開放國銀參股陸銀後,金管會13日更進一步表示,雖然申請間接參股的陸銀家數沒有限制,但假使有金控公司參股一家的投資金額就已經很龐大,將會視個案狀況判斷是否准許再投資第二家陸銀。
國內金控公司及銀行的海外子銀行,未來投資大陸地區銀行政策放行後,可望率先獲利的富邦金,就已經明白表示將會盡快遞件申請。雖然目前規定持股比例不得超過20%,但只要經核准申請,其實並無規定不得取得參股銀行的董事席次。
金管會主秘詹庭禎指出,由海外子銀行進行投資的模式,不但投資風險能與國內金控母公司區隔開來,而且持股比例不超過20%,應屬策略性投資而未取得經營權,所以投資風險可以有效控管。
不過據瞭解,若國銀投資取得參股大陸銀行的董事席次,其實只要是經核准申請,持股比例也不超過20%,現階段金管會並不會反對。
但詹庭禎也強調,若國銀申請投資陸銀的金額較大,想參股其他更多家陸銀時,第二次申請將視個案判斷是否放行。
由於目前國銀投資陸銀必須透過海外子行,且資產規模必須達100億美元,所以雖然在海外設有子行的國銀或金控共有十二家,但現階段只有富邦金控、上海商銀符合申請資格。
至於富邦金控在香港的子銀行想投資廈門銀行,傳出大陸方面已經同意,詹庭禎只強調,只要符合「三方監理機制」的國銀或金控提出申請,金管會都願意協助並樂觀其成,絕對不會只為富邦金控「量身定做」。
此外,在放寬OBU及海外子銀行辦理兩岸金融業務範圍方面,雖然對大陸台商授信上限比率,依舊維持現行不得超過其資產淨值合計數的30%,但不再區分有無擔保,未來授信風險將全權由銀行自行控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