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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財】
保密到「家」!不讓配偶知道所得 可申請分開提供
4/21前上網或到國稅局申辦 但不能再要求回復

記者  方凡  報導   2008/04/01  
辦理所得資料分開提供,不讓配偶知道當年度所得(圖/卡優新聞網)

  如果所得資料不想讓另一半知道的話,記得速速上網申請「所得資料分開提供」服務。為了方便納稅義務人查調年度所得資料,每年綜所稅申報期間,納稅人可以上網或到國稅局及各地稽徵所申請下載所得資料,但總有夫妻是不想讓對方知道自己的所得資料,因此國稅局另外提供服務,讓想保密個人所得的已婚者,可以提出申請。

 

  國稅局表示,除了對自己的所得相保密之外,還有一些是分居狀態,或是準備離婚的配偶,都會申請所得資料分開提供的服務,夫妻雙方一旦有一方申請,兩人在當年度就無法再看到對方的所得資料。

 

  今年申請96年度所得資料分開提供的時間,是41日起到421日晚間12點為止,可以上網至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站(http://tax.nat.gov.tw)申請,只要填入自己的姓名,再以「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以及961231日戶口名簿上所記載的「戶號」,做為通行碼,即能完成申請。

 

  如果沒有網路,無法上網,或是不想上網申請者,可以直接向國稅局、各地稽徵所索取所得資料分開提供的申請書,填寫完畢後,在421日以前,親至戶籍所在地國稅分局、稽徵所辦理,或是以郵寄、傳真、電子郵件等方式,在期限內寄達申請書即可。

 

  提醒納稅人注意,申請與配偶的所得資料分開提供之後,在結算申報期間,無論是由網路下載,或是國稅局臨櫃查詢所得資料,都只能查調申請人自己的年度資料,若需申報未成年子女所得資料者,須提示可以證明親子關係的相關證明文件,向各區國稅局分局、稽徵所查調。

 

  同時,國稅局希望納稅人在申請所得資料分開提供前要先想清楚,因為當年度的所得資料分開提供一經申請,當年度的所得資料分開提供要求,就不得取消回復。

【2008/04/01 卡優新聞網】http://www.cardu.com.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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