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東航空自12日傍晚宣布暫停營業,至今還是有不少滯留在國外的旅客,需要轉搭其他航空公司班機回國,更有許多流通在外,未使用機票之持有人不知該如何是好。消保會緊急邀集交通部民航局、觀光局、金管會、遠航公司及旅遊公會、品保協會等各相關單位做出研討,希望完善規劃以保障消費者權益。
針對滯留國外旅客部分,遠東航空公司表示,16日將完成絕大多數滯外旅客接送,而國內線已訂位的旅客,遠航也積極協助轉搭其他航空公司航班;消費者可透過電話旅客退票諮詢服務,以維護自身權益。
未使用機票部份,以離島民眾數量最多,消保會接獲申訴案件中,單是金門縣人數已高達二千五百人以上,另還有澎湖、馬祖的消費者未列入其中,可見總數還會繼續上升;為此消保會與各單位獲得幾點共識,以保障消費者權益。
以信用卡刷卡購票的消費者,得依「信用卡定型化契約範本」第11條及第13條之規定,檢據機票及購票證明後,可向發卡銀行主張暫停支付列為爭議款項,無法提出購票證明者,也可透過遠航公司客服專線查詢購買金額及機票號碼。
已付款但未成行之旅客,可依「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範本」第28條規定,在旅行業者扣除代繳規費,或履行契約已支付必要費用後須全數退還。
品保協會則進一步表示,為減少消費者損失,針對遠航國際航線部分,願協調業者對原本應扣除之必要費用,由業者吸收二分之一。換句話說,消費者可再多拿回必要費用的二分之一。
消保會也要求旅行業同業公會,積極協調處理並公布合理有利消費者的退費方案;觀光局應對「必要費用」早日研訂認定標準,以免發生爭議;而延宕多時的機票履約保證機制,則需要交通部再加把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