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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
免費手機綁約大陷阱 消保會:禮券已違法
容易誤導消費者 心動前要看分明

記者  段楚禎  報導   2008/06/05  
帳單夾寄的免費手機禮券,消費者容易被誤導(圖/卡優新聞網)

  真的有免費的手機可拿?有許多消費者收到電信帳單時,都會發現夾寄了免費手機的禮券,頗令人心動。但是,日前台東縣政府移送馹玥國際公司,因其免費兌換限量手機的禮券,涉嫌廣告不實,也引發消保會等相關單位的關注。

 

  馹玥國際公司發出的免費兌換限量手機的禮券上,以明顯的字體記載,「憑本券可免費兌換,市價6800元、200萬畫素的手機乙支及門號乙門」,業者僅在禮券左下方,以相對極小的字體,記載限制條件「本禮券適用遠傳365低月租方案,年約兩年」。

 

  消保會表示,馹玥國際公司該禮券記載內容,已違反公平交易法,商品內容記載不清,容易引人錯誤,誤導消費者。

 

  對此,消保會要求,馹玥國際應立即停止發行現有禮券,並將禮券字樣修正為「兌換券」,刪除免費兌換及限量168組的併排字樣,而左下方指定月租方案等限制條件,應明列為兌換手機的說明內容;並且改善電話客服人員行銷方式,告知消費者兌換手機需搭配指定月租方案。

 

  而過去也曾有銀行與電信業者合作,以「低價」甚至「免費」的手機為誘餌,並利用消費者貪小便宜的心態,和沒有審閱契約習慣的弱點,讓消費者在沒有仔細看過契約之前就簽約,以達到銷售門號的目的。

 

  消保會提醒,業者與消費者訂立定型化契約前,應有30日以內的合理期間,供消費者審閱全部條款內容;消費者若發現有類似的不實廣告,盡速主動向各地消保單位檢舉。

 

  像這樣類似的行銷手法屢見不顯,包括手機帳單、電視購物型錄等,甚至是信用卡月結單都可能夾有類似的「免費」手機禮券,消費者在心動前,可要睜大眼睛看清楚。

【2008/06/05 卡優新聞網】http://www.cardu.com.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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