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許多的卡債族期望著債務協商或是破產法,來擺脫目前的債務狀況。其實,這都是非常不切實際的想法,尤其是目前的破產法在還未修法之前,比起債務協商更不合適卡債族來申請。
原因在於目前的破產法有個非常高的門檻,必須要法官確實認定「債務人不能清償債務」,而這個「不能」的認定,法官不只是看現在的情況而已,而是連未來的狀況一起看,所以即使你現在欠了一筆自認為還不出來的債,只要法官覺得你將來還是還得出來,申請就立刻會被駁回。
而這個「不能清償債務」的數額有多少才算?依照目前的破產法門檻,幾乎是必須一輩子都還不完的債務才能申請成功,一般人一、兩千萬的債務去申請破產法幾乎都是會駁回的。目前產破產法之所以所以要設立這麼高的門檻也是有原因的,因為法律除了保護個人,也必須保護銀行,要不然負債的人動不動就申請破產、錢不還了,除了銀行倒大楣外,所付出的社會成本及社會壓力將更加嚴重!
所以目前的破產法並無法真正解決卡奴的問題,除非經過修法、將門檻降低之後。目前在立法院中也躺了5、6個針對個人的債務清償法等待協商,不過可以預見的就是,一旦卡債風暴的新聞熱潮過去之後,這些法案又會繼續的躺在立法院,好幾年都不會動彈。所以,期望破產法可以解決你的負債問題嗎?不要太天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