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調單位偵辦寶華銀行疑似掏空弊案,懷疑寶華銀行當初出售不良債權過程,疑似有賤賣及不當利益輸送,造成公司莫大損失。因此今(24)天檢調兵分十路展開搜索行動,並將前董事長劉維琪等三人約談到案。但檢方強調,這次偵辦行動,主要追查前經營團隊涉案部分,與新經營團隊無關。
寶華銀行去年爆發財務危機,由重建基金接管,目前已由新的團隊經營。不過,檢調進一步追查發現,寶華銀行在九十四年間處理一筆高達三百億的不良債權,將不良債權出售給通寶資產管理公司,卻沒有拿回買賣價金,只拿到一張五年後才到期,四十九億多元的應收票據,隨後通寶又把資產賣給耐斯集團關係企業,交易過程疑涉違反銀行法。
另外,檢調單位根據金管會資料,認為寶華在九十四、九十五年間,以四億多元的價格,將旗下寶華租賃公司股票公告販賣給寶華銀大股東耐斯集團旗下的「寶田」公司,有賤賣股票的嫌疑。
而且檢調也懷疑寶華銀行利用大幅優惠條件,將汽車貸款業務轉包給另一耐斯集團關係企業「寶榮」公司,其中涉及利益輸送。
檢調認為寶華銀行在處理不良債權、低價標售股票、擴充汽車貸款業務等三大作業,疑涉掏空、背信等罪嫌。今天同步搜索九家相關公司、住處共十處地點,並約談前董事長劉維琪、前總經理鄭西園、前董事吳文科到案等三人到案,希望能釐清當時是由誰做出決策,期間有無損害到公司利益涉及背信,以及資金有沒有流入私人帳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