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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
遊戲點數會「過期」 消基會批太離譜
點數逾期先別丟 可去電要求補救

記者  李家如  報導   2008/07/03  
線上遊戲的點數竟然會逾期失效(圖/卡優新聞網)

  暑假玩線上遊戲正夯,許多學生都會趁機上線「練功」。不過有消費者反應,在便利商店購買線上業者的儲值點數「Gash 150」,卻必須在3週內儲值完畢,否則期限一過就會失效,付出去的錢等於憑空消失。

 

  這名消費者5月底買完點數後,回家後赫然發現上頭寫著:「虛擬貨幣點數以購買時間起算14-21天,超過有效時間PIN CODE失效。」他氣得大罵,自己花錢購買點數,業者憑什麼有期限限制。

 

  消基會到便利商店買了8家遊戲業者推出的儲值點數憑證,發現除了華義和松崗2家業者未記載期限限制,其餘6家包括大宇、戲谷、遊戲橘子、富格曼、智冠、魔獸世界都有規定。消基會也發現,這8家憑證中,只有2家使用紙卡,其餘都是使用字跡容易消失的感熱紙。

 

  經查證後發現,全數業者都表示,這個期限是指「將點數存入線上遊戲帳號」的時間,若沒有趕快儲值,就會過期失效。遊戲橘子強調,感熱紙時間一久就會模糊,規定時間只是想提醒消費者儘快存入,若過期未儲值,也不會有問題。智冠則指出,如果發生這類情形,消費者可以通知公司,他們會依卡片狀況延長登錄期限。

 

  不過業者富格曼卻回應,期限一過將不再協助存入,也不會讓民眾退費。戲谷和松崗也表示,若超過期限未儲值,將無法再協助將該筆點數存入或退費。

 

  消基會副董事長謝天仁痛批,線上業者的點數根本不需要本錢,竟還讓消費者花錢買來的點數失效,根本不合理。他也認為,以感熱紙作為期限理由未免太過牽強,遊戲公司把憑證由感熱紙換成紙卡並非難事,最終目的根本只是想要民眾趕快用掉再買新的。

 

  謝天仁表示,這些花錢買來的點數就像禮券一樣,目前國內禮券早已不能規定使用期限,他不明白遊戲業者為何不遵守政府規定,明顯違法。

 

  年輕人暑假在家玩線上遊戲時,若是點數過期忘記儲值,應該先打到遊戲公司協詢,大部分都有補救機會,可別急著丟掉再買一張,讓自己的權益白白睡著。

【2008/07/03 卡優新聞網】http://www.cardu.com.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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