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面積國有土地利用政策,在新政府上任後大轉變,大面積土地改為只租不售,財政部國有財產局12日公告,招標三宗土地地上權50年,將等標期2個月後,亦即10月14日下午開標。
這三宗土地都位在台北市的精華地段,總計權利金底價高達46億2千6百萬元,一旦成功出租,國庫就先進帳至少46億2千6百萬。且每年還可以收地租,三宗土地年租金約8千6百萬元。
這次國產局首次出租商業區國有地的地上權,這三宗土地中,最受矚目的一筆就是面積1928坪的信義計畫區土地,松仁路與松高路口,緊臨新光三越百貨A8館,因為面積大,區位好,所以權金利底價達36億2千4百萬元,地租一年是7201萬元。
面積次大的是位於中山區長春路251號、253號的土地,面積有382坪,權利金底價是6億3055萬元,年地租是852萬元,這宗土地鄰近南京商圈,台北大學城區部,近捷運木柵線南京東路站,交通便捷,商業繁榮。
第三宗土地是位於大安區和平東路2段50號附近,面積279坪,權利金底價是3億7112萬元,好處是鄰近大安森林公園,近捷運木柵線科技大樓站,也是交通便捷處的大面積土地。
不過,50年地上權的權利金可不便宜,因為權利金底價是目前評估市價的一半,房市是否好到讓商人願意花上一次買斷金額的一半,租下50年地上權,其實正是測驗房地產市場景氣的好方法。
擔心資金週轉會讓投資人卻步,國產局也放寬規定,准許7成的銀行貸款,亦即在得標後次日起算5天內,向國產局提出申請,就可先以3成得標權利金為自備款,其餘7成銀行貸款,國產局在收到權利金三天內,就可與投標者完成簽約。但國產局強調,地上權存續期間,權利人如需讓與,應將原地上權契約之各項權利義務全部讓與,不得分戶轉讓。
財政部一釋出國有土地招標設定地上權的消息後,就有接到十數通詢問電話,關心何時公告、開標的訊息,而且對這些土地地上權有興趣的,還不是國內公司,國外法人也相當有興趣。
國產局表示,中華民國國民、國內法人,及辦妥認許登記的外國法人,都可以投標,陸資也視同外資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