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曼兄弟申請破產保護的風波,再度讓國內金融機購販賣連動債的問題,浮出檯面討論,就連行政院院長劉兆玄也跳出來點名,要求金管會得儘速擬訂控管措施,如果在銷售過程中,銀行有隱藏或誤導,造成投資人損失,應該負起損害賠償責任。
不過,銀行局副局長林棟樑表示,銀行公會今(97)年四月發布「銀行辦理財富管理及金融商品銷售業務自律規範」修正案後,已經對控管商品上架審核程序、客戶適格性審查、行銷過程等進行控制,而且連動債爭議案件,其實已經減少許多。
近年來連動債已成為台灣主要的金融商品之一,據統計去年就賣出約1.2兆元,但其中卻有許多年長族群,聽從理專說明後,就把退休金全數投入,導致問題爆發後,投資人血本無歸,引起不少爭議。
林棟樑認為,連動債受到最大的質疑,幾乎都來自銷售過程,一般民眾覺得理專沒說清楚,究竟保本還是不保本,有認知上差距,但現在已經有公布自律規範修正案,像連動債的發行機構在說明書上,如果已經明訂商品僅適合銷售給法人、專業、高淨值資產投資人,銀行就不得主動販賣給一般民眾。
但目前根據銀行公會表示,近日來接獲投訴電話或書面申訴案件仍然很多,特別是控告銀行不當銷售雷曼兄弟連動債。
銀行公會指出,投資人認為不滿或有爭議,還是必須舉證,銀行有不當銷售或交易過程有瑕疵,導致權益受損時才會受理。
林棟樑強調,現在銀行主動銷售連動債商品給一般民眾時,除了必須符合一定風險告知義務外,銷售過程也得全程錄音,或由第三人確認客戶已充分瞭解相關風險,才能販售商品給客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