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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失悠遊卡自認倒楣 消基會:押金淨賺6億
消基會要求憑卡號掛失 悠遊卡公司:不可行

記者  李家如  報導   2008/10/02  
無記名悠遊卡遺失後,一般人只能重辦一張(圖/卡優新聞網)

  目前悠遊卡在台灣廣為流通,北北基與宜蘭的民眾,都可直接持卡搭乘大眾運輸工具或停車。不過消基會今(2)日痛批,一般人使用的無記名卡根本無法掛失,遺失後只能自認倒楣,民眾應該可以憑卡片背後的卡號掛失,拿回餘額。

 

  根據消基會民調顯示,有高達45%的人曾經遺失悠遊卡,其中更有18%遺失兩張以上。但多數民眾使用的是無記名卡,若卡片搞丟只能重新申辦一張。以遺失600萬張計算,每張押金100元,悠遊卡就已收取6億元,再加上卡片餘額,這份「獲利」相當驚人。

 

  消基會秘書長游開雄指出,照理說持卡人可以憑卡號申請掛失,但悠遊卡公司卻要求民眾得自己花150元辦理記名卡才能掛失,非常不合理。即使有記名卡,掛失專線受理時間僅限於週一到週五上午八點到晚上八點,例假日更縮短為上午九點到晚上六點,民眾若在其他時段遺失卡片,根本無人受理。

 

  游開雄更痛批,掛失機制最重要的功能,就是必須立即停用,但悠遊卡卻規定民眾必須自行負擔掛失24小時內被冒用的損失,根本無法保障持卡人權益。

 

  他指出,智慧卡公司董事長連勝文口口聲聲要以香港八達通卡為目標,但八達通卡不但有24小時的掛失服務,也只需負擔起算6小時內被冒用的損失,兩相對比之下,悠遊卡公司還有許多需要加強的地方。

 

  悠遊卡公司表示,消基會提出憑卡號掛失的建議,根本無法實行,因為無記名卡是認卡不認人,即使遺失的卡片被人撿走,依舊可繼續使用。若新持有者拿著卡片要求將餘額退款,他們也必須照辦。就像是鈔票落到誰手上,誰就是持有人,公司方面無權過問。

 

  至於記名卡當初也是應消基會要求所發行,但申辦人數非常少,主要因為卡片儲值金額低,平均只有260元,多數人卡片掉了就再辦一張,根本不會花150元申辦記名卡。

 

  對於無法隨即掛失的問題,悠遊卡公司指出,民眾若在客服下班時申請掛失,可留下語音留言,隔天客服人員處理時,會以留言的時間作為掛失起算時間。

 

  但由於悠遊卡設備分散,光公車就有五千多台,掛失資料更新必須等到所有車子收班以後,才能一次更新掛失資料。悠遊卡公司表示,民眾必須承擔掛失24小時內的損失,是因為技術上的限制,未來這方面會繼續改進。

 

  由於悠遊卡發卡量大,消基會還要求悠遊卡公司提出有多少未流通使用的呆卡,其中產生多少呆帳?不過悠遊卡公司回應,後台資料只顯示卡片有多少人使用,無法知道其他訊息,如果真要計算有多少呆卡,可能要等到公司結束營業才能結算,目前無法得出具體的數字。

【2008/10/02 卡優新聞網】http://www.cardu.com.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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