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獲檢警辦案需要扣押資金的不明來電,民眾務必要提高警覺!台南縣一名被害人誤信假警察說詞,以為自己捲入洗錢案將被通緝,急忙提款六十萬交給對方監管查證,歹徒還偽造「監管收據」取信被害人,警方在詐騙車手二次上門向被害人取款時,當場揭穿騙局。
警方表示,何姓被害人日前接到一通自稱是戶政事務所人員來電,告知他身份證遭到詐騙集團冒用作為人頭,警察機關已經著手偵辦,沒多久,陸續又有自稱台南市刑警大隊長、高雄地檢署主任檢察官和被害人接觸,誆稱被害人涉及金融洗錢詐騙案,因為三次傳喚未到而被通緝。
歹徒抓住一般人害怕官司纏身的心理弱點,宣稱為了釐清真相與保護人權,必須將被害人名下所有銀行帳戶資金全數保管,等三天清查無誤後就會歸還,同時也能洗刷冤屈,避免牢獄之災。
詐騙集團成員先要求被害人提領六十萬現鈔,雙方相約在某國小門口碰面,由車手假冒台中地檢署監管科科員,再偽造一張存提六十萬元的憑據,交給被害人,嫌犯得手後食髓知味,三天後,又以資金監管清查到期的機會,打算再次向被害人行騙。
還好被害人第一次交付六十萬後察覺有異,向警方查證,因此和員警合作,誘出詐騙車手,警方在張姓嫌犯身上起獲偽造的內政部警政署證件及偽造代保管金錢單公文收據、無線電等做案工具。
嫌犯向警方坦承,今年九月看到報紙廣告應徵司機工作,前往桃園縣中壢市與一位自稱吳課長的男子面試後,就開始聽從電話指示工作,每次向被害人收取款項後,可以抽佣百分之零點五當作薪資收入。
警方呼籲,詐騙集團利用被害人擔心坐牢,或是害怕銀行帳戶被凍結,假冒檢察官、警察招搖撞騙,民眾一定要冷靜求證,千萬不要交付存款或是個人證件、存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