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推出小額付款「電子錢Smart Pay」服務,但卻淪為詐騙歹徒洗錢工具!歹徒在拍賣網站佯裝賣家,以低於市場行情販售3C產品,被害人匯款到指定帳戶後,卻收不到商品,但因為歹徒使用的電子錢包帳號屬於「無記名扣款服務」,造成警方偵辦困難。
165反詐騙專線近來接獲一名專科女學生報案,她表示存了一筆零用錢想要購買數位相機,在拍賣網站上搜尋相關產品後,發現一名賣家售價較為便宜,雙方聯繫後,賣家以節省手續費回饋買家為由,把她騙離網拍交易平台,後來在msn聯絡交易細節,約定以六千五百元成交。
被害人以為撿到便宜,馬上利用網路銀行轉帳方式,把貨款匯到賣家提供的一組銀行帳號,不過等了好幾天,卻遲遲沒有收到賣家寄來的數位相機,對方也失去聯繫,才驚覺上當向派出所報案。
警方獲報後調閱匯款紀錄,發現賣家所使用帳號竟然沒有登記使用者,而且被害人的匯款已被轉到其他帳號,員警再向銀行確認,才知道歹徒使用的是「電子錢Smart Pay」,就像儲值卡一樣屬於「無記名扣款服務」,藉此逃避警方從提款紀錄查緝歹徒身分。
警方表示,銀行推行的「電子錢Smart Pay」,是一種跨產業及跨銀行的通用型支付工具,每張卡的儲值額度上限是一萬元,可以用來購物消費、繳費繳稅,餘額不但能從ATM轉帳還能贖回,沒想到歹徒看準「無記名」的漏洞,利用電子錢包的特性,作為詐騙洗錢工具。
加上被害人在歹徒設計下,沒有循正常管道從拍賣網頁下標,而是與對方私下交易,因此無法向網拍業者求償,損失的金額只能自認倒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