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今(6)日初審通過「電子票證發行管理條例草案」,未來包括台北捷運的悠遊卡、高雄捷運的一卡通、遠通電收的e通卡等,都將獲得法源依據,可以跨足經營小額付費市場,預計最快在明年,就能打造出類似香港八達通的萬用卡。
目前初步規定,未來業者將這類電子票證發展成多用途後,儲值上限將不得超過一萬元,而且將以不記名的方式為主,因此民眾如果不慎遺失,恐無法申請補發。至於發行機構另有要求,最低實收資本額必須達新台幣三億元。
發起此條例草案的立委丁守中表示,會有這樣的標準,主要還是參考國外門檻,現在其他發展「跨業」電子票證的國家,大多是規定一千萬美元的資本額。
如果以這樣門檻審核,幾家指標性的公司,例如台北悠遊卡公司、高雄捷運公司、遠通電收等都已符合標準,只有發展中部地區交通票證的台灣智慧卡公司,恐怕還需要進一步增資後,才能開始經營小額付費市場。
遠通電收與台北悠遊卡公司同時表示,對於「電子票證發行管理條例」能夠通過當然樂觀其成,而且只要相關法規確定後,就會積極申請並尋找合作通路。
台灣智慧卡公司則指出,跨足經營小額付費市場,商機究竟有多大,還很難評估,但至少擴大服務與適用範圍,對持卡人而言,相對也會方便不少。
目前幾家經營交通票證的業者,以台北悠遊卡發卡量最為龐大,已高達1,464萬張,但事實上「電子票證發行管理條例」通過後,適用對象很廣,例如同樣有不少卡友的7-11 i-Cash卡,提出申請核可後,也將可以跨業經營。
至於消費者權益保障方面,丁守中強調,條例中有規定,未來發行電子票證的機構,除了須將持卡人儲值的金錢交付信託,同時得與銀行簽訂履約保證,透過層層關卡來把守消費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