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中信金副董事長辜仲諒,因為涉及中信金插旗兆豐金一案,而遭台北地檢署發佈通緝,時效直到2030年。不過辜仲諒24日上午,突然搭乘私人飛機返抵國門,並隨即遭最高檢察署特別偵查組帶回偵訊。
辜仲諒以被告身份,遭檢方戴上手銬,並在兩名律師陪同下,快閃進入特偵組,接受訊問。訊問時間由上午十一點,到晚間十一點結束,而檢方在訊後諭令辜仲諒以一億元天價交保,並發佈境管通報命令。
中信金提出一億元台支本票具保,辜仲諒在離開特偵組前,發表簡短聲明。他指出「對於他因紅火案所造成的紛擾,僅向社會大眾以及中信金全體員工股東,表示誠摯之歉意。」「而他這次返台,就是希望能直接面對司法調查,將過去的相關事實釐清,更希望讓這些事情對中信金的影響降低到最低。」但對於案情內容,他以偵查不公開為由,不願透露。
至於特偵組主任陳雲南也在訊後說明案情,他表示,扁家洗錢案爆發後,檢方就接獲辜仲諒想要返台的訊息。而先前訊問中信金董事長辜濂松後,辜濂松表達辜仲諒想要返台的意願。最後辜仲諒決定主動返台接受訊問,其間沒有任何利益交換。
據了解,特偵組這次針對辜仲諒涉及的多起案件進行偵訊,其中在龍潭購地弊案中,檢方以證人身份偵訊辜仲諒。檢方認為他擔任台泥董事長辜成允與扁家的介紹人,沒有收受額外的賄賂。
至於辜仲諒在台北地檢署的六件案件中,全都是被告身份。包含中信金插旗兆豐金案、紅火結構債賣出涉犯內線交易案、中信金澄清湖員工訓練中心弊案等,辜仲諒都向檢方做初步說明。
由於光是中信金插旗兆豐金一案,同案三名被告前中信金財務長張明田、前副總經理林祥曦、前法務長鄧彥敦,在一審均被判處七年以上重刑。因此身為主要被告的辜仲諒,不可能逃掉重刑處置。
但辜仲諒仍選擇返台,據了解,辜仲諒有可能轉污點證人,讓檢方得以在起訴後,向法院聲請緩刑。或是辜仲諒要求認罪協商,以罰金之類的其他處罰方式,避免入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