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號公報實施時程終於確定,由金管會經調查結果後討論,將如期在明(98)年一月開始,不再延後施行,未來全體上市櫃公司編列財報時,都必須依據十號公報規定認列存貨,與計算存貨的價值,目前看來對於營建業、傳統電子業、面板產業影響層面最大。
所謂「十號公報」主要關於存貨的會計處理準則,修正後將不再採總額比較法,改用逐項比較法,也就是要看「成本」或「預期未來變現價格」哪項較低,就從低認列,只要存貨發生跌價,低於成本的損失都得列入當期銷貨成本。
證期局副局長張麗真表示,由證交所與櫃買中心針對所有上市櫃公司進行的問卷調查,高達67%都認為修正後的十號公報不會有重大影響,台灣五十指數成分股和台灣中型一百指數成分股,也分別有73%及60%比例表示無影響,因此決議明年一月實施。
此外,目前亞洲有日本、香港、新加坡等國家,存貨會計處理已採用國際會計準則,而韓國也採個別項目或分類項目比較,與國際會計準則規範較為類似,因此這次修正有助於幫助台灣上市櫃公司與國際接軌。
不過,如果以上市櫃公司第三季財報資料,進行修正後十號公報的模擬,至少有68%的公司受到影響,預計將增提跌價損失總額新台幣98.4億元,但張麗真強調,並沒有外界想像來得重大。
根據金管會資料顯示,目前已經有多家上市櫃公司提早適用修正後的十號公報,包括燦坤實業、協益、商丞、榮群、宏盛建設、豐藝電子、佳大世界、宏達電子、永信建設、東和鋼鐵、凡甲、台虹。
張麗真指出,包括證交所、櫃買中心、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會開始輔導協助上市櫃公司瞭解修正後的十號公報,明年如期實施後,可望提升財報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