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國庫署公告98年度公債發行計畫,全年將較97年增加發行一期,全年將發行公債共13次,增加發行的一次,是98年10月發行1期2年期公債,主要是因為8百多億的消費券兌付期限,落在98年10月,因此決定發債因應,但金額目前尚未確定。
依據97年公債發行規模達4100億計算,明(98)年10月增加發行的公債金額約在3、4百億之譜,因此初步估算98年全年的公債發行額度約在4千4百億元左右。增加發行公債次數,98年並非特例,96年也曾經增加發行1期。
國庫署同時公告98年第1季的公債發行計畫,預定發行甲類公債金額1100億元,各期公債發行條例如下:1月份發行5年期公債400億,1月16日標售,1月21日發行;2月份發行20年期公債300億,2月11日標售,2月16日發行;3月份發行10年期公債400億,3月2日標售,3月5日發行。
同時,98年也有創舉,就是國庫券發行計畫首度併入定期適量發行,比照現行公債採2階段公告方式辦法,以往國庫券是當國庫署有資金調度需求時,不定期發行,但98年度首度採預先公告方式發行。98年第1季預計發行國庫券金額共600億。1月份發行91天期國庫券200億,1月5日標售,1月6日發行;2月份發行182天期國庫券200億,2月19日標售,2月20日發行;3月份發行273天期的國庫券200億,3月3日標售,3月4日發行。
除了定期發行公債及國庫券之外,為了保留借錢的彈性,國庫署還是會視國庫及債務基金實際需要,適時搭配洽借短、中長期借款因應。
國庫署表示,其實這幾年的公債發行計畫,幾乎都是用於債務上的借新還舊,當年度預算的舉債計畫都因為稅收超徵或歲計賸餘可支應而沒有再借錢。96年可發行公債970億,沒借;97年1350億的額度,至今也沒借;至於98年度則有1650億的舉債額度。
此外,國庫署表示,為了鼓勵小額投資人購買中央政府建設公債,98年1至3月,凡購買中央政府建設公債的小額投資人,交割時仍可獲贈實用的高速公路小車通行費回數票,每10萬元贈送回數票10張,20萬元20張,以此類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