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號公報」將如期在明(98)年一月開始實施,許多人紛紛探討在股市低迷的時候,真的有必要強制實施嗎?同時對於某些產業的股價表達悲觀,究竟什麼是10號公報?10號公報實施後,會讓股市雪上加霜嗎?
10號公報的標準解釋如下: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10號針對「存貨之會計處理準則」,這項公報是明確規範「存貨跌價」的認定,是以「淨變現價值」為認定標準,打破過去總和評價的認定標準,改以「個別認定」。
舉例而言,廠商製造出來產品若成本是10元,但是,目前已下跌到5元,因此,該公司因10號公報的實施,就必需提列5元的庫存損失。換言之,新公報規定,只要生產線下個別商品的「淨變現價值」低於成本,即須提列當期損失。也就是說,庫存成本高的企業,財報肯定不會好看,包括雙D產業、營建等等,尤其在景氣不好的時候,庫存損失會加劇,短期之內對於脆弱的投資人信心來說,的確是雪上加霜。
但筆者認為公報實施,有助於健全資訊的流通,提供投資人更明確的訊息,以目前套牢在雙D的投資人而言,過去只知道公司營業額很高、未來的3C商品幾乎都會用到雙D等等,卻忽略了供過於求、庫存等等的問題。
如果投資人有充分的訊息得知這方面的訊息,就不會套牢的如此淒慘,反過來說,企業若能透過公報的公佈,隨時檢視庫存成本,對於整體企業經營來說是健康的,否則類似過去做碟片的廠商,也是時時展現一付前景大好的樣子,最後甚至發生掏空公司的案例,倒楣的還是投資人。
況且在經濟大環境不佳的情況下,生產製造業的庫存本來就會增加,股價下跌也不全然是庫存資訊透明化的關係,投資人實在應該用平常心來看待10號公報的實施。
若還是不放心的話,短期內股市投資,就盡量避開會受到10號公報影響的產業,選擇觀光、遊戲等等不具庫存壓力的產業,避開雙D、汽車相關等等產業,等到景氣回升時,再做其他考量。
資訊越透明,市場的運行也就會更正常,換個角度來想,在股市低迷的時候,實施10號公報,股價下探的空間也有限,反而是實施10號公報的好時機,投資人應該用長遠的眼光來看待,倒不需反應過度。
《本專欄固定每週二、五刊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