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霸集團、東森集團掏空案宣判後,創下多項司法紀錄。偵查卷宗351宗、扣押證物290箱、被告139人、單一次判決有罪123人、辯護律師210人、開庭478次、傳喚證人298人,判決書更多達4052頁,全都是司法史上的新記錄。
而法院判決後,認定同案還有其他共犯涉及不法,因此移送71人,交由台北地檢署另案偵辦。
判決書中指出,全案共捲入144間公司,合計掏空達427億8715萬元,扣押12億1229萬元,連被告具保的金額,都高達5億7350元。其中王令麟的交保金額就高達三億五千萬元,也是司法記錄。
本案在今(31)日上午上午九點二十分,於台北地院刑七庭宣判,審判長李英豪宣讀判決主文時,包含三名法官、三名公訴檢察官,法庭內律師、被告、家屬、記者合計約一百人,全都起立聆聽宣判。
而李英豪僅宣讀這次到庭的被告的涉案部分,就超過十點半才宣讀完畢。整個法庭內的人,也都因此罰站一小時。
合議庭法官審理期間,認為另涉不法而移送多人,其中更有多名官員。前後任財政部長林全、李庸三、以及前財政部國庫署長蔡慶年(現任土地銀行總經理)都遭移送。
另外多位金管會官員,也一併遭到移送,包含代主委張秀蓮(現任台灣銀行董事長)、前銀行局長曾國烈、前銀行局副局長鍾慧貞(現任檢查局長)、前銀行局副局長林棟樑、前主任秘書黃天牧(現任保險局長),全部涉案。另外前立委蔡豪、宋麗華夫婦,也被移送北檢偵辦。
而全案139名被告中,十人獲判無罪,另有四人在逃而遭通緝,包含力霸集團創辦人王又曾,四房妻子王金世英,以及前東森集團總裁王令麟妻子蔡雪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