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喊出三挺政策,近來許多銀行抱怨看不到「政府挺銀行」一環,只拼命要求「銀行挺企業」,為了紓解疑慮,金管會主委陳冲特別邀請中央銀行及42家銀行負責人溝通,除了允諾三大獎勵措施外,也同意只要依政策、內部授信規範及程序辦理的企業授信案件,在金融檢查時,將不會提列檢查意見。
更重要的是,金管會已請銀行公會訂定企業融資措施,讓銀行從業人員依內部授信程序辦理相關協助企業資金融通案件時,得免除其行政責任,等於放寬法律範圍,首度從法律層面來挺銀行。
陳冲解釋,目前與財政部、法務部、監察院已有共識,未來辦理政策性貸款,即使與內部授信規範及風險管理原則有違背,但已制定內部授信規範相同程序,並經授信決策部門決議追認,認為已盡善良管理人注意,將排除民法有關委任損害賠償規定。
公營銀行部分,一樣可以不適用審計法第77條規定,得負財務上損害賠償。如果具公務員身分,沒有直接或間接圖利特定他人之故意,也免除構成刑法第131條的圖利罪。
陳冲強調,企業界反映銀行有緊縮銀根現象,從近期受理的幾項申訴資料來看,確實發現有部份銀行未依銀行公會所訂協助企業融資措施辦理,因此希望再次溝通,協助營運及繳息正常的企業度過難關。
不但放寬法律面,只要銀行配合辦理企業融資需求原則與作法,行政體系也會祭出三項獎勵措施。
陳冲指出,銀行業者除可以將一家簡易型分行申請變更為一般分行,申請遷移國內分支機構時,原則上不必受跨縣市限制,申請設置、遷移或裁撤非營業用辦公場所、自動化服務設備,給予採自動核准制等。
此外,各銀行在辦理企業放款,如遇資金不足狀況,中央銀行依現有機制予以支應。
同時為分攤銀行授信風險,中小企業信用保證基金將陸續採取相關措施,譬如加速理賠作業、降低保證手續費率、授權保證成數最高八成、提高保證融資總額度上限至1.2億元等。
至於銀行業者也提出五項建議,包括各銀行辦理企業融資案件時,勿相互觀望,尤其是最大債權銀行應主動積極協調;請中小企業信用保證基金繼續改善理賠速度,並請經濟部工業局或中小企業處審慎評估後,提高信用保證成數不低於八成,以利紓困案的進行。
同時請司法機關或相關行政機關適度考量當前經濟情勢,對於配合政策辦理相關授信案件從業人員,勿動輒施予刑事或行政責任,尤其針對民營銀行部分,更勿輕易加諸背信罪處罰。
以及對於符合一定標準的金融機構,政府基金可購買其發行次順位債券,提高銀行資本適足率,擴大對企業放款能量,並研議將存款全額保障措施實施期限適度延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