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年金開辦,許多民眾已陸續接到勞保局寄發的保費繳納通知書,而若是在去(97)年12月底前繳交的費用,民眾可在今年5月報稅時,將這筆保費納入列舉扣除額當中,達到節稅的效果。
國民年金保費收費以兩個月為一期,第一次繳費的期限是在今年1月底之前,也就是說,今年1月底之前須繳交去年10月及11月兩個月共1,348元的國民年金保費,而繳費管道包括銀行、郵局、便利商店,方式多元且便捷。
中華人事主管協會執行長林由敏表示,民眾拿到繳費單後,如果已經在去年底繳交完畢,將可享有節稅的效果,因為根據所得稅法第17條規定,人身保險、勞工保險及軍公教保險保費,每人每年扣除額以不超過2.4萬元,所以國民年金保險保費也可以列舉扣除。
林由敏指出,由於綜合所得稅每年保費列舉扣除額度只有2.4萬元,如果等到現在才繳納國民年金保費,就必須到後年報稅時才能申報保費扣抵,如此一來,很容易超過列舉扣除額上限,難以享受節稅的好處。
另外,如果有未按時繳納的狀況,國民年金保費欠費金額會依照郵局每年年初的一年期定存利率水準按日加徵,而在請領前一年有欠費,或是欠費超過十年,就無法以最低保證3,000元的優惠計算公式。
目前國民年金請領方式分為A、B兩個計算公式。A式為月投保金額乘以0.65%乘以投保年資加上3,000元;B式則為月投保金額乘以1.3%再乘以投保年資。
林由敏解釋,一般而言選擇A式較為有利,但若請領國民年金前一年有欠繳保費的狀況就無法採用,民眾必須特別注意,才不會影響晚年養老金的給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