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2009)年1月份,因財務結構已顯著惡化而遭勒令停業清理處分的華山產險,金管會提醒債權人,應儘速向保發中心申報債權,最終期限為2月18日,如果逾期未申報,債權將不列入清理範圍,必須等到清理債權完全受清償後,如果有剩餘財產,才能再請求。
華山產險的債權人,大致分為三類,第一類屬於一般保戶部份,由於是「明知債權」範圍,清理人保發中心已有保戶的相關債權資料,因此不用登記也能完成清償。
第二類則為行政管理費用,包括像購買機器設備、租用辦公場所等所積欠的費用,這部分的債權人,就必須儘早辦理債權登記。至於第三類保險安定基金,是最大的債權人,負責代墊賠款與保費等,未來經過清理後,將會依比例獲得理賠。
金管會表示,目前的保險安定基金大約有20億,銀彈算是充裕,雖然從先前處理國華產險經驗來看,曾用掉約14.9億元,不過華山產險的市佔率僅1.6%,所以資源絕對足夠。
華山產險有效保單目前約62萬件,其中大部份為汽機車強制險,約為28萬件,而住宅地震險也有2萬多件,由於皆屬政策性保險,因此可以獲得100%墊付,換言之,有約半數的保戶權益不會受到影響。
至於其他保戶,雖可獲得90%以上的理賠墊付,不過有最高金額300萬的限制,如果保戶想解約,則是獲得40%的理賠墊付。
關於債權申報方式或有其他疑問,金管會表示歡迎債權人電洽,以及上網至保發中心(http://www.tii.org.tw)或華山產險網站(http://www.taiping.com.tw),儘速釐清相關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