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生活水準提升,現在國內藝文活動越來越普及,可是不論是本土創作或國外引進的劇作,門票往往所費不貲,有些要價甚至動輒數千元,但消基會調查卻發現,當民眾臨時需要退換票時,竟然遭到拒絕,而有些則是要收取10%~30%手續費,對消費者而言,相當沒有保障。
儘管景氣不佳,但每當有大型藝文表演活動來台時,獲得關注與詢問的聲浪依舊不少,尤其為了避免向隅,民眾都會提早購買。不過一旦如果遇到緊急狀況,除了可能無緣欣賞外,權益也會受到折損。
消基會董事長謝天仁表示,這次抽查十一家業者中,就有兩家載明不接受換票,分別為「台北藝術推廣協會」和「超級圓頂公司」,其中「台北藝術推廣協會」更不接受退票,等於民眾買了就一定得接受,不然就是私下尋求管道販售,明顯對消費者沒有保障。
至於其他業者雖然提供退、換票服務,可是手續費用最高可收到30%。謝天仁質疑,民眾退、換票後的入場券,業者還是可以轉賣其他消費者,因此就算是作業成本考量,也不應該收這麼高額費用。
而且提早購票,如果在表演前將門票不慎遺失,根據調查結果顯示,有七家業者完全沒有補救機制,民眾只能自認倒楣,顯示消費者在購買藝文票券保障不足。
謝天仁強調,民法有保障票券遺失的精神,因此呼籲主管機關應針對藝文活動的門票,也研擬定型化契約範本,給業者更具體的參考指標,讓消費者不會再成為冤大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