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匯存底到底能不能挪用?央行總裁彭淮南今(9)日下午親上火線,強調「外匯存底本來就是要用的,但不能無償撥用,必須拿新台幣來換。」對於外界指出,央行似乎有「逢外匯存底必反」的情節,讓彭淮南不得不跳出來說清楚、講明白,彭淮南認為,政府若要把外匯存底用在公共建設上,必須編列預算,用新台幣來換美金。
針對媒體報導,「央行多所考量,不能動用外匯存底」,彭淮南說,央行從來沒有講過這樣的話。他甚至不惜親自前往記者室澄清,強調外匯存底是央行的資產,新台幣發行量與轉存款是央行負債,央行只是替持有新台幣存款的人管理外匯,但是只要有任何人持有新台幣,都能到銀行買外匯,就能動用外匯存底。
彭淮南強調,外匯存底本來就是要用的,只是不能無償撥用,政府如果想使用在公共建設上,必須編列預算,或者動用稅收,再拿新台幣來換外匯存底。
對於媒體報導,新加坡和日本計畫動用外匯存底救經濟,彭淮南說,新加坡政府並未計劃動用外匯存底,只是動用該國財政部投資於GIC及Temasek兩機構的孳息,如擬進一步動用本金,則需獲得國會同意,日本政府擬提撥50億美元外匯貸予公營機構「日本國際協力銀行」(Japan Bank of International Cooperation,JBIC),再由JBIC轉貸日本海外企業,以支應其外幣資金需求。
反觀我國央行,歷年盈餘除依法提存法定公積外,全數都繳庫,近年來繳庫盈餘佔中央政府歲入之比率,介於10至13%之間。長期以來,央行即使用外匯存底融通外匯指定銀行對國內廠商及海外台商辦理外幣貸款。
自78年起,提撥部分外匯存底作種籽資金,參與台北外幣拆款市場,央行也辦理換匯交易、存放外匯指定銀行及對銀行業辦理外匯融通,提供外匯指定銀行外幣資金轉貸國內外廠商;截至98年2月底,經由外幣拆款、換匯交易、存放外匯指定銀行(含輸出入銀行)外匯融通之餘額合計高達278.25億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