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年吸引眾多正妹參加的「春吶」活動,即將於4月份開始,女孩們無不興高采烈,準備添購最新一季的比基尼,展現傲人的身材。不過,消基會和標檢局今(12)日公佈抽檢比基尼泳裝的結果,卻發現有6成的泳衣標示不清楚。
由於去(97)年10月份歐盟公布德國進口商主動回收,並召回中國大陸製造含有禁用的特定偶氮染料(azodyes)的比基尼泳裝。使得消基會和標檢局特別抽檢市售20件比基尼。
主要針對「標示」、「偶氮染料中間體」(分解後含有致癌物)、「游離甲醛」(會導致皮膚嚴重過敏的致癌物)及「重金屬」(人體不易排出的有毒物質)進行檢測。結果出爐,所幸沒有致癌物質,但卻有6成的泳衣標示不清楚。
這次抽檢共有12件標示不符合「商品標示法」中的「服飾標示基準」,而其中有8件泳衣生產國別只標示英文,依規定應以中文為主;有1件洗標上標明生產國是韓國,但在掛牌上寫的卻是台灣;另有3件泳衣製造商名稱和地址並不完整。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的主任秘書莊素琴表示,為了保護消費者權益,標示不合法的廠商,屆期若不改正,可依據商品標示法第15條規定,處以新臺幣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的罰鍰,並得按次處罰至改正為止。
消基會董事長謝天仁表示,這次比基尼的抽檢,雖然沒發現會造成人體傷害的物質,但消費者仍要留心注意路邊攤賣的廉價泳裝,其品質不一定是合乎國家檢測標準。
針對添購泳裝需注意的問題,消基會秘書長吳家誠建議,購買前先聞一聞,若有異味就不要購買。買回家後,可浸泡在溫鹽水中,若發現泳裝會掉色,代表其染料有問題,消費者不應再穿。泳裝的顏色,應盡量挑選素色,不要選擇太花俏的款式,避免染劑含有重金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