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 理財 經貿 卡訊 消費 休閒 達人專欄 萬象
  CardU首頁 > 焦點新聞 >
【卡訊】
首宗卡奴聲請破產甩債 遭高院駁回
鄭三和須全數歸還三百多萬卡債

記者  吳陳錦  報導   2006/08/29  
高院裁定駁回鄭三和的破產聲請(圖/卡優新聞網)

  日前為了擺脫三百萬元的卡債,而向台北地方法院聲請破產成功的裝潢臨時工人鄭三和,在一審時成功獲判破產,當時造成社會譁然。但是其中的六家債權銀行不服,向台灣高等法院提出抗告,而高院審理後,在日前裁定,駁回鄭三和的破產聲請,國內首宗卡奴破產案件,宣告失敗。

 

  高院在裁定理由中指出,鄭三和年僅三十五歲,正值體力旺盛之年;況且鄭三和還具有專業裝潢能力。以一般退休年齡六十五歲計算,鄭三和還有三十年的工作時間。雖然鄭三和名下沒有不動產,但是動產的部份,則包含一部騎了六年的機車,價值一萬元,以及一支舊型手機,價值一千元。另外存款也有七十一萬元,扣除其兄所匯款項六十萬元後,實際上的真正財產,也約有十一萬元多。比起他所欠下近305萬的卡債,雖有段不小的差距,但以三十年的工作時間償還,不見得不能清償。

 

  另外高院還指出,一審地院的法官,以『給當事人一個重生的機會』為理由,裁准鄭三和的破產聲請,不過原審法官對於聲請破產之後,要由鄭三和所有的財產,來支付破產管理的費用,沒有計算清楚,顯有疏失。即便將鄭三和的財產計算為七十一萬元,也不夠支付包含破產管理人的報酬、監察人的報酬、破產程序進行所需支出之費用(編造債權表及資產、召開債權人會議、行使其他權限等)。在扣除這些必要費用後,剩餘的金錢,才能分配給鄭三和的十二家債權銀行,原審法官對於准予破產宣告之裁定,高院認為尚嫌率斷。

 

  至於破產聲請被駁回的鄭三和,依舊沒有公開露面,則由一直幫他打破產官司的三哥鄭伎宏,出面表示遺憾。鄭伎宏表示,絕對不會放棄,仍會繼續打官司。至於高院駁回鄭三和的破產聲請後,鄭三和必須全數歸還所積欠的三百多萬元卡債,但他可以向銀行重新申請債務協商,鄭伎宏也表示,將會盡力協助弟弟還債。

 

  這樁司法首宗的卡奴聲請破產案,曾經造成輿論的廣泛討論,尤其是以『道德風險』為由的人士,不斷提出警告,籲請法院勿造成社會無可彌補的遺憾。但徐中雄立委辦公室則認為是司法的進步。但高院的大逆轉,是否會再造成兩派的言詞攻防,則有待觀察。

 

延伸閱讀:

首宗卡奴申請破產成功的生!


【2006/08/29 卡優新聞網】http://www.cardu.com.tw
討論     列印     轉寄      收藏
  網友評價: (n/a)讚  (n/a)好  (n/a)普普  (n/a)待加強  (n/a)需改進  目前共有0人評價
  您的評價: 讚  好  普普  待加強  需改進 
【熱門好康】
Google
新聞 好康 卡訊
【相關新聞】
| 關於卡優新聞網 | 服務總覽 | 服務條款 | 隱私權政策 | 廣告刊登 | 網路行銷 | 聯絡我們 | 其他聲明 | 網站使用指南 |
威辰資通 版權所有 Copyright (C) Starwin All Rights Reserved.
台北市中山北路三段27號7樓 TEL:(02)2591-3300
建議使用IE6.0以上版本瀏覽器,Flash Play 8以上版本,NETSCAPE 及 Firefox 尚不支援         謹慎理財,信用至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