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無緣無故被多家銀行強制停止使用信用卡,可千萬要注意,很有可能是您的身份證字號與他人重複,所產生的嚴重後果。
台北市議員李彥秀三十日上午,就揭發這樣一起烏龍事件。受害人李小姐由於被多家銀行誤解債信不良,至今都不敢再申請信用卡,「就怕卡還沒申請下來,又要收到停卡通知」。
李彥秀指出,受害人李小姐是從民國九十三年十二月開始,就在毫無信用不良記錄,也沒有債務糾紛的狀況下,陸續被華僑、中國信託、及玉山等多家銀行強制停卡。
經李小姐向內湖區戶政事務所及金融聯合徵信中心查詢個人信用記錄後才發現,她的身份證字號竟與台北縣中和市的一位劉小姐重複,雖然劉小姐的身份證字號在民國八十七年已被重新配賦,但行政作業單位可能有所疏失,導致銀行將劉小姐的許多信用不良記錄都算到李小姐帳上。
儘管後來聯徵中心已協助李小姐處理這件誤失案件,通報給她持有信用卡的各家銀行,但李小姐仍遭遇身分確認及信用不良等多項阻礙,造成其生活不便,精神極大困擾。
李小姐曾向戶籍所在地之戶政事務所,提出更改身份證字號的要求,但戶政事務所竟以「身份證字號末位數字為『4』者,才可以另行配賦新號」,或是「重複之另一方已經改號」為由拒絕,更讓李小姐為之氣結。
李彥秀議員質疑,李小姐所遭遇的問題,其實就是戶政作業電腦化過程當中,承辦業務人員的疏失,但卻要由無辜民眾受害。根據台北市民政局的資料,目前類似的身份證字號重覆的案件至少還有八件,李彥秀議員因此要求民政局,必須全面檢視這個個案中發生錯誤的各項細節,避免類似的情況再度發生,造成民眾生活的不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