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 理財 經貿 卡訊 消費 休閒 達人專欄 萬象
  CardU首頁 > 焦點新聞 >
【消費】
手機解約要付違約金 消基會:吃定消費者
一半業者沒提供試用 消基會:電信業者老大心態

記者  江佩君  報導   2009/04/02  
收不到訊號想解約,卻要付出高額違約金(圖/卡優新聞網)

  許多民眾辦了手機後,發現收訊品質不穩定,在某地就收不到訊號,想要解約又被業者綁約12年,於是要繼續忍受至契約到期為止。消基會今(2)日表示,消費者辦手機收不到訊號,解約卻要付高額違約金,簡直是吃定消費者,呼籲業者要提供消費者通訊品質試用期。

 

  消基會從2003年開始至今,總共接獲了46件民眾申辦手機號碼或無限網卡,發現收訊不良後,想要申請退費,卻必須支付高額違約金的申訴案件。

 

  申訴案件中,威寶電信有16件,收訊不良率為35%,是比例最高的電信業者;而其次依序是,遠傳電信14件、台灣大哥大9件、中華電信5件、亞太電信2件。

 

  對此,消基會調查發現,消費者申辦後發現通訊品質不良欲解約退款,因為被綁約12年,是百分之百無法解約,若一定要解約,就必須支付高額違約金。

 

  接著消基會抽查6家電信業者,包括中華電信、台灣大哥大、威寶電信、遠傳電信、亞太電信和大眾電信PHS。這些業者包括中華電信、亞太電信和大眾電信完全沒有提供訊號試用服務。

 

  台灣大哥大僅對有台灣大哥大門號的使用者,提供1日上網試用服務,威寶電信則是依承辦店家「自行決定」是否給消費者7天的試用期,且對於通訊不良品質的認定,必須由業者進行認定才算數。而遠傳電信在直營門市有提供消費者3.5G無限網卡7天試用期,但必須支付2千元訂金。

 

  消基會調查也發現,6家電信業者中有5家未在網頁中公布訊號涵蓋範圍,僅有大眾電信PHS在網頁中有呈現。不過,台灣大哥大回應表示,在台灣大哥大網站已公佈訊號涵蓋範圍。

 

  消基會副董事長蘇錦霞舉例,美國的AT&TSprint兩家電信業者,皆提供消費者在簽約後有30天的試用期,消費者可在30天內無條件終止契約,且不用負擔任何違約金。相較之下,台灣電信業者沒有提供試用期,或只提供有條件的試用服務,實在很不合理。

 

  消基會董事長謝天仁表示,電信業者仗著是特許行業的老大心態,通常主管機關沒有動作,業者也就相應不動,NCC和行政院消保會應該要重新檢討並制定行動電話服務契約、行動電話業務營業範本。

 

  謝天仁也指出,台灣的通訊業者應提供消費者合理的通訊品質試用期,業者應在網頁中公布訊號涵蓋範圍,消費者可以在試用期內終止契約,且不需支付違約金。

【2009/04/02 卡優新聞網】http://www.cardu.com.tw
討論     列印     轉寄      收藏
  網友評價: (100.0%)讚  (0.0%)好  (0.0%)普普  (0.0%)待加強  (0.0%)需改進  目前共有1人評價
  您的評價: 讚  好  普普  待加強  需改進 
【熱門好康】
Google
新聞 好康 卡訊
【相關新聞】
| 關於卡優新聞網 | 服務總覽 | 服務條款 | 隱私權政策 | 廣告刊登 | 網路行銷 | 聯絡我們 | 其他聲明 | 網站使用指南 |
威辰資通 版權所有 Copyright (C) Starwin All Rights Reserved.
台北市中山北路三段27號7樓 TEL:(02)2591-3300
建議使用IE6.0以上版本瀏覽器,Flash Play 8以上版本,NETSCAPE 及 Firefox 尚不支援         謹慎理財,信用至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