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財委會初審通過所得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配合促產條例98年底落日,營利事業所得稅及個人綜合所得稅,都有調降。其中,營所稅率從25%降為20%之後,稅收損失808億,個人綜所稅3個級距稅率各調降1%後,並提高最低課稅級距的所得淨額上限至50萬後,稅收損失248億。
初審爭議較大的是綜所稅調降的部分,行政院版本是將原本「6%、13%、21%」等3個級距稅率,調降為「5%、12%、20%」,但立委要求提高稅率為5%級距的所得淨額上限,從41萬,提高至50萬,稅收損失從政院版的170億,一下子跳高至284億元。
不論是哪個級距的納稅義務人都受惠,但以所得淨額50至53萬的納稅義務人,獲益最高,可減少30%的應納稅額,而隨著所得淨額愈高,省錢比例愈小,例如,所得淨額409萬者,只能省下1%的應納稅額。
雖然適用5%稅率級距的所得淨額,提高至50萬後,稅收損失較原來41萬時,還增加了78億,但財政部認為,這是可以適度減輕中低所得及薪資所得者的租稅負擔,有助於增進社會公平。
同時,所得稅課稅級距金額,是按照消費者物價指數上漲程度調整門檻,目前是累積漲幅10%才做調整,行政院版是要降至5%即可反應,但被立委再降為3%,即時反應物價狀況,而財政部也認同,認為不會影響稅收。
不過,立委加碼、財政部點頭同意之下的減稅額度,卻減過了頭。財政部評估促產條例落日後,可收回的稅收有1,483億,但是財政部全部的減稅,卻超過了可收回的稅收。
綜所稅提高所得淨額,且調降1%稅率後,稅收損失248億;調降營所稅率,稅收損失808億;四項促產條例保留租稅優惠,稅收損失300億,再加上今年報稅就能用上的扣除額提高,稅收損失216億之後,稅收損失總計1,572億,財政部要倒貼89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