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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張假監管帳戶公文 家庭主婦失金四十萬
搬出一堆法條威嚇 但卻是漏洞百出

記者  黃靜萍  報導   2009/04/09  
詐騙集團偽造公文,騙走婦人四十萬(圖/卡優新聞網)

  假冒檢警的詐騙集團,憑著一張偽造的「台中地方法院地檢署監管科公文」,由冒牌檢察官、警察輪番上陣,利用刑法法條威嚇一名家庭主婦涉及洗錢罪名,短短幾個小時內,以「監管帳戶」詐騙手法,騙走婦人四十萬元積蓄。

 

  警方調查,住在台北縣的林姓婦人日前接到一名自稱是戶政機關的女子來電,告知有不明人士持婦人證件冒領戶籍謄本,接著歹徒就假扮台北市刑大警官再度來電,詢問婦人是否曾在玉山銀行辦理借貸,如今戶頭已轉往台中市。

 

  被害人緊張的詢問該如何是好?詐騙集團最後派出冒牌檢察官上場,以兇狠的口吻質疑婦人是詐騙主謀,懷疑帳戶的現金可能是詐騙所得,還恐嚇「如果每個老百姓都這樣不配合,檢察官要如何辦案?」

 

  被害人一聽可能涉及「洗錢」罪名大驚失色,趕忙詢問有何解套方式?假檢察官趁機表示,必須將戶頭內的現金提存至地檢署的監管帳戶代為保管,查證是否為詐騙所得,只要金錢來源沒問題,七十二小時內會全額歸還。

 

  由於歹徒在電話中刻意提及很多法律條文及罪名,被害人擔心官司纏身,立刻前往住家附近的農會領出四十萬存款,並與對方約在一間廟宇前交款,還因為擔心醜事曝光,根本不敢告訴家人。

 

  約定時間一到,果然有一名男子拿著「台中地方法院地檢署監管科」的公文交給被害人,上面寫著她的姓名、身分證字號、住家地址等個人資料及存款監管收據,林姓婦人當下就將領出的四十萬奉上,隨後將收據帶回家交給女婿保管,這才發現自己成了詐騙肥羊,急忙向警方報案。

 

  警方表示,詐騙集團偽造的公文漏洞百出,不但沒有「台中地方法院地檢署監管科」,「洗錢防制法」被寫成了「防制洗錢條例法」,歹徒列舉的刑法第三百五十條「親屬贓物罪」也早就廢除,目前警方正根據調閱的監視器畫面,積極追查詐騙集團的成員。

【2009/04/09 卡優新聞網】http://www.cardu.com.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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