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四十年的國華產物保險公司,去年底傳出財務危機。金管會調查後發現,國華財務問題嚴重,因此勒令即日停業,並函送台北地檢署偵辦。北檢今天偵查終結,對國華產險董事長王錦標,以及各地分公司的財務人員等十五人,以違反保險法、商業會計法、偽造文書、洗錢等罪嫌,提起公訴。其中王錦標遭檢方具體求處二十年有期徒刑,併科新台幣五億元罰金。
檢方在起訴書中指出,王錦標從1997年四月份起,利用自己在公司中的帳號,檢視各地分公司的理賠狀況。而後指示各分公司財務人員,配合製作假理賠案,大量掏空公司資產,超過八億元。另外,王錦標還指示屬下,利用購買超額保險代理費用發票,以及不實報銷強制險費用的方式,要求下屬將所掏空資產,匯入自己的私人帳戶中,陸續掏空公司資產數億元。總計八年內,王錦標掏空公司資產十一億九千八百多萬元。
本案爆發後,檢調單位除了搜索擔任董事長的王錦標家中以外,還搜索擔任國華產險副總經理的邱泰源家中。邱泰源是國安會秘書長邱義仁的二哥,因此外界關切邱義仁是否捲入本案。不過在北檢今天的起訴中,認為邱泰源在2004年升任國華產險副總經理後,未盡到經理人應確實審核複閱財務報表的責任,並在報表上簽名蓋章。不過檢方認為邱泰源對於王錦標掏空公司資產,並不知情,而且兩人之間也無犯意聯絡,因此最後不起訴邱泰源。
檢方今天除了起訴王錦標以外,還一併起訴王錦標秘書何蘭香,會計科襄理廖淑玲,以及各地分公司財務科長、財務助理人員,並分別求處三個月到三年不等的有期徒刑。而資本額約十一億元,成立於1962年的國華產險,在被金管會勒令停業後,成為保險史上,第一間遭政府勒令停業的保險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