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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財】
幸福人壽代標土地 金管會:初步認定仍違法
去年超額購地 不得再投資不動產

記者  張中昌  報導   2009/04/16  
金管會認定幸福人壽得標已違法(圖/卡優新聞網)

  眾所矚目的信義計畫區D3土地法拍案,終以28.18億元由幸福人壽得標。不過,幸福人壽聲稱受委託投標,而金管會則指出,初步認定幸福人壽違法,會要求提供相關交易及資金往來資料,瞭解金享建設是否只是人頭。

 

  幸福人壽去(97)年七月以33.8億元向花旗銀行買下信義計劃區土地,但當時淨值已為負數,按規定對同一人的單筆不動產交易限額僅1億元,因此明顯「超限」投資,被金管會要求一年內必須處份,否則不得再進行不動產投資。

 

  也由於幸福人壽去年超額購地違法,不但遭金管會罰款450萬元外,在尚未處分違法購得的信義區土地之前,又再投資不動產,金管會初步認定還是違法。

 

  儘管幸福人壽解釋,會遵守金管會指示在一年內處分這些土地,連同之前購得的2929-1土地取得權,都將讓與第三人金享建設。但金管會主任秘書盧廷劼表示,要釐清幸福人壽轉讓土地給金享建設的條約內容,是否只是單純轉讓土地,或還包括投標權利的移轉。

 

  盧廷劼認為,公司為獨立法人,不能代替其他法人進行商業行為,所以幸福人壽對外宣稱是受委託投標,但最終仍看到以「幸福人壽」為名義,仍屬違法行為。

 

  而且外界紛紛質疑,幸福人壽超額購地一案,雖然被罰450萬元,但土地轉讓獲利高達2億元,有變相鼓勵業者以低違法成本手段獲利之嫌。

 

  盧廷劼解釋,會要求幸福人壽週五前將完整交易資料一併檢具,交由保險局在最短時間內研判處理。

【2009/04/16 卡優新聞網】http://www.cardu.com.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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