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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信業要求釋出最後一哩 中華電:早在93年開放
每年維護費達數百億 租金低於日、韓

記者  江佩君  報導   2009/05/04  
寬頻上網的商機,引發電信業者的爭端(圖/卡優新聞網)

  日前台灣大哥大和遠傳電信跳出來,直指中華電信長期壟斷最後一哩資源,要求中華電釋出公共資源,如此才能讓台灣的寬頻上網繼續往前邁進,而民眾負擔的月租費也能調降。中華電信直到今(4)日才公開表示,最後一哩早在民國93年開放,台灣ADSL的月租費同樣低於日、韓。

 

  台灣大哥大和遠傳電信日前聯手控訴中華電信,握有最後一哩的資源,每年光收取其他業者的租金就高達21億,造成競業的寬頻上網月租費無法調降,失去市場競爭力。

 

  中華電信今(4)日回應,最後一哩早已於民國93年開放,而提供予業者租用最後一哩供寬頻上網使用的價格,僅為日本和韓國的30%50%,而ADSL租費在今(98)41日降價後,台灣的ADSL月租費也同樣低於日、韓。

 

  中華電指出,中華電信原本是國營事業,包含最後一哩的全部資產屬於國家所有,盈餘皆繳交國庫。而政府為鼓勵電信業務競爭,除了開放自由化外,在民國85年也將當年的電信總局營運部門改制為中華電信公司,政府以其移撥至到中華電信的淨值作價投資中華電信,政府擁有中華電信公司100%股權。

 

  自民國8910月起,經過政府數次國內外釋股,已將股票釋出約63億股,為國庫進帳3千多億元,目前中華電信資產屬全體股東所有,政府持股比例約佔35%

 

  另外,中華電表示,為了提供良好的通信品質,給客戶更好的服務,大部分電信設施只要逾齡均汰舊換新,每年持續對最後一哩進行投資建設及和維護,折舊及維運費用每年高達數百億元,金額相當龐大。

 

  此外,中華電調查指出,世界各國早期電信多為公用事業,屬於國家所有,但在電信開放的過程中,政府是將電信資產作價為股份投資,所以其他電信業者租用最後一哩路,皆須繳交合理費用,否則將損害該公司股東權益,使其他集團獲利。而台灣在NCC的計價規定下,最後一哩價格已屬於世界最低,僅為日本及韓國的30%50%

 

  最後,中華電信公司表示,最後一哩早已開放,並提供最低價格給業者租用,歡迎業者承租,並共同為台灣的電信基礎建設努力,積極投入全國各地的網路建設。

【2009/05/04 卡優新聞網】http://www.cardu.com.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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