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27日公布,配合促進產業升級條例租稅減免落日,而修正的所得稅法部分條文,因為促產落日增加的稅收挹注,使得營利事業所得稅及個人綜合所得稅都得以減免,促產落日時間是98年底,因此所得稅法修正所得稅率,是自99年起實施,100年辦理結算申報時適用。
營利事業所得稅稅率,從25%大幅調降為20%,同樣採行單一稅率,並將起徵額由5萬,大幅提高為12萬,以減輕營利事業的租稅負擔,預計有70萬家的營利事業可因此受益,且大幅調降營所稅率至與鄰近國家相近,財政部認為有助於提升我國的國際競爭力。
個人綜所稅率的「21%、13%、6%」等3個級距稅率,分別調降為「20%、12%、5%」,並將適用稅率5%的課稅級距,由41萬元提高為50萬元,嘉惠更多納稅義務人,約有380萬戶因此而受益,占全國綜所稅申報比例的73%,可以說納稅義務人是普遍受惠,減輕中低所得及薪資所得者的租稅負擔。
同時,綜所稅的課稅級距金額,按消費者物價指數上漲程度調整的門檻,也從現行的10%,大幅調降為3%。也就是說,當物價上漲幅度累計超3%,就調整課稅級距金額,以及時反應物價上漲的程度,降低綜所稅的負擔。
財政部表示,所得稅率的調降是民國99年起適用,但99年度所得稅是要等到100年才申報,因此稅收影響數要到民國100年才會反映。以促產條例落日而增加的稅收1,483億元,做為所得稅率調降的財源分配。
其中,營利事業所得稅收影響808億,綜所稅稅收影響248億,綜所稅扣除額調整自97年1月1日施行,稅收損失216億,促產條保留4項功能別的租稅獎勵,稅收影響300億。因此,促產條例及所得稅的稅制改革,將使得整體稅收損失89億元。
另外,修正條文也簡化暫繳申報制度,以減少徵納雙方爭議,每年約有32萬家的營利事業,可適用免辦理暫繳申報的規定,約占每年暫繳申報總家數35萬家的93%。簡化獨資合夥組織的營利事業,所得稅申報及其盈餘歸課稽徵程序的部分,有26萬家獨資、合夥組織的營利事業,免先繳納營利事業所得稅,約占全國營利事業申報總件數比率的35%,直接將營利所得歸課資本主或合夥人的綜所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