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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達人專欄】
【維特專欄】沒有收入證明 自己做薪轉
金融的最高原則「 夠用就好」

記者  維特  報導   2006/09/29  
把錢存入銀行,也是建立信用的管道(圖/卡優新聞網)

  筆者最近由於實在繁忙,所以較少上卡優新聞網討論區來看看大家,今天趁著午休空閒的時間,看了一下大家的討論,發現有一些小小的問題,其實是很容易解決,也不必擔憂的。今天我大概整理了一下,日常生活中大家比較容易造成困擾的小問題,把我的見解分享一下。

 

  大家常常遇到的問題大概不出下列幾項:我的條件能不能申請出信用卡?我的負債比會不會太高?我不能提出收入證明該怎麼辦?諸如此類,雖不是太大的問題,但若沒有搞清楚的話,還是會帶來一些小小的困擾。

 

  首先大家常常遇到的狀況是我已經有很多卡了,不知道還能不能申請新卡?銀行對於個人擁有信用卡的張數有沒限制?據我的了解,過去銀行對於個人擁有信用卡的張數的確是有限制的,但隨著這幾年經濟的發展,以及各家銀行拼業績,對於張數的限制就消失了。雙卡風暴之後,目前最新的規定是不能超過月薪的22倍來做計算基準,如果一個人的月收入是3萬,目前手上信用卡的額度,已經在60幾萬了,縱使信用良好、沒有負債等等,大多數的銀行也是不會發卡的,所以在申請信用卡之前大家可以把手上所有的信用卡、現金卡、信貸等等的額度加起來算一下,就可以大概知道能不能申請到新卡了。

 

  另外有一個族群是沒有收入證明的,雖然擁有收入卻是領現金,而且也沒有扣憑、勞保證明等等。遇到這種狀況,建議個人可以培養自己的信用,雖然工作是領現金,但領到現金之後,建議到銀行拿存款單將錢存入,並且在存款單的備註欄上寫「薪資」兩個字,也就是自己幫自己做薪轉。這樣有一個好處,以後要跟銀行往來的時候,至少有個憑證,不然領現金的工作者,真的是很難取信銀行的。

 

  最後便是負債比的問題,過去很多人申請了一堆現金卡卻不使用,到了真正要跟銀行往來時卻無法成功,我給各位的建議是現金卡最好不要用,萬一真的要留在身邊以備不時之需,留一張就好,其餘的馬上剪掉還給銀行。並且一定要申請清償證明,若是沒有申請清償證明,在聯徵中心上現金卡的負債還是存在的,對於個人信用絕對不會是件好事。而且各銀行對於擁有現金卡的持卡人信用評分都會大打折扣,這就是銀行內部的矛盾點,一方面對於現金卡的高獲利愛的要死另一方面又不太喜歡現金卡的持卡人,也難怪台灣金融體系的評比在世界上會退步到100名。

 

  總而言之,金融工具使用的最高原則就是「夠用就好」,只要秉持著這個原則,不管你要申請什麼產品,一定都會輕鬆過關的。

【2006/09/29 卡優新聞網】http://www.cardu.com.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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