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八水災發生至今已經半個多月,重建工作仍持續進行。對受災戶而言,最關心的就是,錢要從哪裡來。為了有更寬鬆的資金可讓災民貸款,並提供誘因給金融機構,金管會今(25)日公佈,災民向銀行新申請的無擔保貸款,可以排除適用無擔保負債比(DBR)必須低於月收入22倍的規範,但並不包括信用卡及現金卡的新增債務。
在卡債風暴發生之初,金管會為了避免雙卡持卡人過度舉債,規定金融機構對債務人,在全體金融機構的無擔保債務歸戶後的總餘額(包括信用卡、現金卡及信用貸款等)除以平均月收入,不宜超過22倍,即為DBR22倍規範。
金管會表示,除日前公佈同意銀行對受災戶提供各項貸款利息及信用卡、現金卡、債務協商應繳款項緩繳,可免列於逾期放款外,現在更新增受災戶申請新辦理無擔保貸款也同意可不必納入DBR22倍規範。
此外,金管會解釋,這次未排除信用卡及現金卡新增債務,主要是因為這類的利率比一般貸款來的高,且徵信作業程序也有所差異。為了加快核準速度,且顧慮到災民的負擔及未來還款能力,因此並沒有必要再把雙卡放入排除適用DBR22倍的項目。
對此,銀行公會表示,莫拉克受災戶可於明(99)年8月底前,持有地方主管機關出具的受災證明書,或經銀行調查遭受損失屬實,就可以向銀行新申請辦理無擔保貸款,並排除適用DBR22倍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