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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流感疫情升高 全台補習班退費標準不一
金門、連江沒收3成費用 消基會:應訂統一標準

記者  江佩君  報導   2009/08/28  
新流感威脅學子安全,衝擊補教市場(圖/卡優新聞網)

  開學在即,卻遇上新流感在旁虎視眈眈,威脅學子的安全,不只學校開始防堵疫情,動輒擠滿百位學生的補習班,極可能也成為疾病傳染的溫床。消基會針對各縣市補習班停課及退費標準進行調查,結果發現遇特殊狀況停課要退費,全台不同調,當中以金門縣、連江縣最誇張,未上課前辦理退費僅能退還七成學費。

 

  消基會指出,近兩年補教類申訴案共有453件,其中有368件是「欲辦退費」,比例高達八成,但由於《短期補習班設立及管理規則》已經廢止,因此目前是由各縣市政府教育局,負責制定相關自治條例,造成全台各縣市退費規定有所差異。

 

  其中,「金門縣」、「連江縣」2縣市,規定繳納學費後至實際上課前辦理退費,業者僅需退還所有已繳費用的70%,這2縣市的消費者,根本連課都沒上,就要白白付出去3成的學費。

 

  「台北市」、「苗栗縣」、「屏東縣」則是依開課前的天數,分別訂定80%95%的退還比例;並規定在開課前60天,消費者若要求退費,只能退回95%的費用。其他縣市則是只要開課前離班,不限天數,都只能退還90%費用。

 

  而「台北縣」、「桃園縣」、「彰化縣」、「高雄縣、市」等5縣市,在開課前30天、「台東縣」在開課前60天,均能獲得100%全額退費。

 

  消基會表示,開課前2個月,補習班尚未產生任何損失,也還可以繼續做招生的動作,消費者卻沒有權利要求全額退費,根本不合理。

 

  大部分縣市並規定上課超過三分之一,費用不予退還。對此,消基會指出,各縣市會訂定三分之一標準,是沿用已經於民國88年廢止的《短期補習班設立及管理規則》,但此管理規則是民國7410月發布,距今超過23年,至今仍沿用舊思維的衡量標準,根本不符現況。

 

  消基會表示,新流感疫情為不可抗力事由,無論是學生染病或整班停課,補習業者都應全額或按比例退費,才是公平措施。不同地區的消費者不應在同一事件上有權益上的差別待遇,因此教育部及消保會應出面要求各縣市,做出合理的整合、改善。

【2009/08/28 卡優新聞網】http://www.cardu.com.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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