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銀行公布「2010年全球經商環境報告」最新評比結果,台灣在183個受查國家中,排名第46,較2009年的排名,上升15名,改善幅度全球排名第5。排名推進最多的項目,就是開辦企業,以及繳納稅款、聘僱員工等項目。
經建會分析,最主要的原因就在於開辦企業容易度的大幅改善,從119名進步了90名到第29名。因為我國從今(2009)年4月開始,廢除公司法設立最低資本額制度的限制、縮短公司設立時間為3天,並配套修正「公司申請登記資本額查核法」,縮短會計師查核簽證報告時間。
企業開辦的相關行政措施,也一併簡化,行政院發布一連串的措施,先是4月宣布廢除營利事業統一發證制度,以簡化申請流程,接著推動簡化新事業體勞健保加保程序在6天以下;此外,也修正「勞工保險條例施行細則」刪除核發勞保卡制度的法源,並公告「工作規則範本」縮短工作規則審核時間為7天。
排名較落後的項目:「申請建築許可」、「聘僱員工」、「獲得信貸」、「投資人保護」、「繳納稅款」、「執行契約」。在「繳納稅款」及「聘僱員工」指標有小幅的進度,但併同「申請建築許可」及「執行契約」等項目,仍屬我國劣勢指標,有進一步改善的空間。
經建會指出,未來的改進目標,包括:研修勞動基準法,落實保證非典型勞動牙的權益;研修「契稅條例」,釐清房屋契稅實質稅率負擔;研修「動產擔保交易法」,擴大企業擔保範圍,活化借貸市場能量;研修相關法規,強化董事責任及股東訴權,以建全投資人保護法制;協調推動電子化網路繳稅作業,以減少企業申報及繳稅費所花費的時間。
經建會強調,財經法制的健全與否與國家經濟成長息息相關,必須有長期的推動,因此在內閣改組之後,財經法規相關鬆綁,以及經商環境的改善工作,將會持續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