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泡麵牛肉塊太迷你 應叫牛肉「湯」麵
標示字樣放大4倍 速食麵一體適用新制 

記者  王怡茹  報導   2009/12/14  
脫水料理包的速食麵,將不能稱為牛肉麵(圖/卡優新聞網)

  美味的泡麵陪伴著人們渡過無數個饑腸膔膔的時刻,但是打開包裝時,不免常感到失望,牛肉麵中號稱的「肉塊」,也實在太「迷你」了。行政院消保會今(14)天公布泡麵新制,除市售泡麵外包裝上標示的「圖案係供參考」字樣須放大4倍外,只有脫水料理包的碎肉末,就不能稱為牛肉麵,應改成牛肉「湯」麵,未來此規定將適用所有速食麵產品。

 

  早從民國82年開始,市售泡麵就須依公平會規範,在外包裝加註「圖案係供調理參考,實際內容參見標示」字樣,當初是未了避免廣告不實的爭議;但是,直至如今,仍可發現泡麵外包裝廣告與實際內容依舊「差」很大,有誤導民眾的疑慮。

 

  因此為督導業者改善,消保會於今(98)123日邀請經濟部、行政院衛生署、行政院公平會以及包括統一企業、味全食品工業、味丹企業、味王公司,維力食品工業在內等國內泡麵業者代表,共同召開會議,研討改善措施。

 

  消保會督導組組長劉清芳表示,透過該會議,主管機關與業者取得一些共識,首先是「圖案係供調理參考,實際內容參見標示」字體必須放大;原本的標示字體是採用鉛字20號字,長、寬都是0.3公分,未來應改成長、寬各為0.6公分的電腦20號字,約放大了4倍,讓消費者知道外包裝圖片僅供料理參考,而非內容物。

 

  此外,劉清芳指出,採用脫水料理包的牛肉泡麵,就不能稱為牛肉麵,因其內容物實在與真實的「肉塊」相差甚大,頂多只能說是牛肉碎末而已,應該改用其它名稱,例如牛肉「湯」麵,不過該部份還須由業者討論出一致的名稱方案;而其它鮮蝦麵、排骨麵、當歸鴨麵等也一併適用此標準。

 

  劉清芳並表示,目前此規範正式實施的時程尚不確定,因為業者仍有須消化的庫存,待由衛生署與業者去研議,再由衛生署公布實施日期。至於其它冷凍食品是否也能適用,劉清芳強調,這部份爭議不在本次討論範圍內,未來仍會進一步檢討。

【2009/12/14 卡優新聞網】http://www.cardu.com.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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