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98)年最後一期11、12月期統一發票,中特獎200萬的有33張,提醒不要過期不領。財政部賦稅署表示,11、12月期統一發票開出3組特獎號碼,分別是:08206154、44449574、73344400,排除空白、作廢,以及買受人記載為營業人的發票之後,特獎發票有33張。
這次特別的是從加油站開出來的有9張,比例相當高,而統一超商也很多,有8張,最低金額是10元,最高消費金額才1023元。以各縣市別來看,台北市最多,開出9張;台北縣有6張;桃園、台中各有4張;高雄、屏東各有3張;花蓮、台東、南投、台南,各只有1張。
統一發票200萬特獎加開2組成為3組的時間,是從97年9、10月期開始,到98年9、10月止,已經開出可兌獎的特獎發票共223張,已兌領的特獎發票有155張,未兌領的發票有68張。
其中,57張是已經過期不能兌獎了,總計獎金新台幣1億1400萬元,再滾入統一發票給獎獎金中,還在期限內可兌獎的是98年9、10月期的特獎統一發票,有11張,兌獎期限是99年3月5日以前。
至於98年11、12月期的統一發票中獎號碼是1月25日開出,可兌領的特獎發票有33張,兌獎期限是2月6日起至5月5日為止,特獎發票必須向直轄市及各縣市指定郵局兌獎。賦稅署提醒大家,要即時兌獎,免得幸運從手中溜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