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國表演團體申請在圓山飯店表演上空秀歌舞,勞委會准了!藝眾公司向勞委會申請,外籍演藝人員今(99)年4月到6月間,在圓山飯店進行上空秀的歌舞表演。勞委會邀請相關部會及學者專家討論,尚無必然違反相關法規的情形,同意先給1個月的表演期間,如果4月表演過程中,沒有政府單位表示不同意見,就可以自動延長到6月底止。
業者原本打算在1到3月的表演節目中,增加上空秀的節目,但是後來決定另外提出申請,從4月到6月的表演,加入上空秀,並向勞委會提出申請。勞委會是在2月26日收到業者的申請文件及相關表演DVD,3月3日邀集相關部會及學者專家觀看影帶後,進行討論,結果是有條件同意上空秀在圓山飯店的演出。
勞委會職訓局長林三貴表示,影帶內容並非上半身全裸,而是上半身部分裸露,且是否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或刑法規定,應以未來實際表演內容及情形予以認定,因此多數與會人員認為在符合就業服務法規定的情形下,可以有條件許可。
勞委會將在許可函中加註未來業者所聘僱外國人的表演內容,不得超出所送影帶的範圍,且不得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刑法,或是兒童及少年福利法等相關規定,並且嚴格禁止18歲以下未成年人入場,且「上空秀」也不得作為表演的宣傳主軸。
勞委會強調,業者申請表演的時間是從99年4月到6月,目前先核准1個月的表演期間,如果表演期間都沒有違返相關規定,且沒有部會提出不同意見,才會自動延長至6月底止。
部分與會人士認為,要促進觀光發展,應該發展具本土特色的文化藝術,吸引外籍觀光客才是正道,而不是以外籍人士表演上空秀,來吸引外國觀光客。
此外,勞委會表示,針對有關類似的申請案件,他們已經建立一套審核作業模式,未來將依據個案情形,邀集相關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會商審查,視個案狀況決定核准與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