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正在考慮金融商品的推銷要訂定規範,並且在銷售過程中要給消費者正確的產品觀念及金融知識,避免往後的交易糾紛。這立意雖好,若要真的實行,相信在立法院又會有很大的爭議,銀行端其實也不太可能接受這樣的規範,否則未來的客訴可能會暴增。
金融民營化之後,多數民營金融機構把傳統產業的行銷方式引進,幾年下來的確也創造了很高的績效。但是過度行銷的結果,卻演變成消費者往往是被動且弱勢。舉例來說,金控成立之後,大家一定常常接到電話行銷人員打來的電話,推銷的商品令人眼花撩亂,從保險、基金、各類投資型商品都有。
以我自己來說,我每次接到這種電話,我都會問對方是怎麼會有我的電話及資料,這些人員制式回答都是公司所提供,光是這點就造成很多人的困擾。因為當初在金控成立時,各家金融機構都會發通知函給客戶,詢問個人資料是否願意交叉使用,若是沒有回覆不同意就視為同意。
結果,就是行銷電話大量湧進,這是第一點讓人不舒服的地方,再來大家最常遇到的狀況是購買金融商品之後,發現跟當初業務人員講的有落差,預見這種情況根本求償無門,只能自認倒楣。我自己遇到的情形是,業務人員打來跟我推銷保險,就是常常會伴隨信用卡帳單而來的那種保險DM。
業務人員首先在電話中問我有沒收到DM,然後就開始瞎扯一堆,最後問我感覺如何,如果我同意就會幫我投保,保費會在下一期信用卡帳單列出。我明明在電話中跟對方說可能會有需求,但是還要再考慮,哪知下一期帳單就把保費列上去了,火冒三丈的我馬上打去客服狂罵一頓,最後才把這筆帳款解決。諸如此類的小糾紛,幾乎天天都在上演。
另一種最常見的狀況就是發生在投資型商品的身上,投資當然有賺有賠,問題就出在,業務人員銷售商品時候的話術,會讓人聽起來感覺像是穩賺的,當投資人賠錢找業務理論時,業務會拿出合約上不起眼的小條文來保護自己,在法令保護下,這些業務人員當然站的住腳,可是這些誤信業務人員話術的消費者,難道就活該倒楣嗎?至少到目前為止看起來是如此。
在國外就曾經有消費者不甘損失,一狀告上法院的案例,若是金管會不趕緊訂出規範,等到消費者意識抬頭的那一天,國外的狀況很快就會在台灣上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