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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財】
完成網路申稅後 6/10前寄送檢附文件
存款帳戶委託取款 帳戶餘額須足夠

記者  方凡  報導   2010/05/28  
6/10前需寄送報稅相關檢附文件(圖/卡優新聞網)

  利用網路申報綜合所得稅的納稅義務人愈來愈多,因為快速又可24小時收件,還不必在大熱天到國稅局跟大家擠,讓網路報稅件數比例逐漸增加。不過,網路申報還是無法避免要郵寄證明文件的可能,國稅局提醒納稅義務人,不要漏寄,免得無法順利完成申報。

 

  台北市國稅局表示,使用網路完成申報之後,系統要列出應檢送的證明文件,納稅義務人可以把清單「應檢送各項證明文件單據申報表」列印出來,逐項整理、裝訂應檢送的文件、單據,連同「應檢送各項證明文件單據申報表」,一併在610日以前,郵寄到戶籍所在地國稅局所屬分局、稽徵所、服務處,或是遞送各地區國稅局所屬分局、稽徵所、服務處代收。

 

  需要檢附的證明文件項目,主要是扶養親屬的證明、列舉扣除額的單據、自行列舉必要費用及成本的證明文件等等。台北市國稅局表示,扶養親屬需要證明的對象,包括:列報扶養未滿60歲無謀生能力的直系親屬,年滿20歲的子女或同胞兄弟姊妹、列報扶養其他親屬。

 

  扣除額採列舉扣除方式者,其中的保險費、購屋借款利息、教育學費,如果是利用網路下載,或向稽徵機關查詢之金額申報扣除者,可以免付繳費單據,其餘財稅資料中心沒有提供的扣除額資料,單據都要另外檢附。

 

  若是在610日以前,沒有寄出或遞送相關證明文件者,列報的扣除額項目將無法審認,會被剔除,或是改以依照財政部訂頒的標準,計算必要的費用、成本等等。

 

  此外,繳稅方式如果是選擇存款帳戶委託取款繳稅者,國稅局在申報後進行稅款提兌,但不一定是在哪一天,所以納稅義務人要注意帳戶餘額是否足夠,最好在繳稅截止日後的一星期內,保持帳戶餘額足夠繳交稅款,以免因為存款不足而無法完成提兌,可能因此被加徵利息或追繳稅款。

 

  查詢存款帳戶委託取款繳稅的扣款是否成功,可以在申報期間結束後,補登扣款帳戶的存摺,就可以知道是否已完成扣款,或是打電話給戶籍所在地國稅局所屬分局、稽徵所查詢。

【2010/05/28 卡優新聞網】http://www.cardu.com.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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