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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樓] 發表於: 2012-01-06 0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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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主題: 無薪假不超過三個月 不得低於基本工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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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薪假人數持續攀高 勞工可兼差彌補損失
產業市場持續低迷不振,不但讓職場重演金融海嘯時期的「無薪假」噩夢,就連放無薪假人數也有日漸攀升的趨勢。為了保障勞方權益,勞委會特別修法明定,當企業與勞工協議實施無薪假時,最長以不超過三個月為原則,且期間每月薪資不得低於法定最低基本工資...詳細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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