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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專欄》聚餐喝醉酒駕 同桌朋友也有刑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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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 [第 1 樓]  發表於: 2008-11-17 14:40    引言回覆 收藏這篇文章
文章主題: 法律專欄》聚餐喝醉酒駕 同桌朋友也有刑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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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同肇事者的共犯 要負連帶損害賠償



  天氣漸寒,親戚、朋友間的聚餐也越來越多,喝點小酒的機會也大增。不過三杯黃湯下肚後,如果已經喝醉的友人,堅持酒醉駕車、騎車時,在場的其他朋友都應該制止;否則肇事後,這些人都可能會有刑責。  

  根據我國刑法第十五條第一項規定...詳細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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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 [第 2 樓]  發表於: 2008-11-17 16:06    引言回覆 收藏這篇文章
文章主題: Re: 法律專欄》聚餐喝醉酒駕 同桌朋友也有刑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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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點誇張的解釋,
且我當下有勸阻,
誰知道我轉身離開後他的狀況是如何?
難道一定要我們盯著該員嗎?

感覺實在是矯枉過正的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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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 [第 3 樓]  發表於: 2008-11-17 16:37    引言回覆 收藏這篇文章
文章主題: Re: 法律專欄》聚餐喝醉酒駕 同桌朋友也有刑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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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上有困難且會有爭議吧!!
如果是一些應酬,跟對方也不是很熟!
誰會那麼多事去勸阻?搞不好對方還是生意上的key man!
小老百姓或小職員的我們,只能說充滿了生活上的無奈!
我是覺得若要施行連坐法,針對同車的人比較恰當!
_________________
Only God can judge 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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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 [第 4 樓]  發表於: 2008-11-17 18:23    引言回覆 收藏這篇文章
文章主題: Re: 法律專欄》聚餐喝醉酒駕 同桌朋友也有刑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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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覺得跟同車的比較有關係,
同桌吃飯也要受罰,
就真的太誇張的。
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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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 [第 5 樓]  發表於: 2008-11-17 19:41    引言回覆 收藏這篇文章
文章主題: Re: 法律專欄》聚餐喝醉酒駕 同桌朋友也有刑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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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子的連坐法不是很好,至少要連所有看到他喝酒的人也要一起處罰,就連員警也是一樣,而提供酒的更要加重處罰,這樣的連坐法才有意義。
_________________
冥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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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 [第 6 樓]  發表於: 2008-11-17 20:39    引言回覆 收藏這篇文章
文章主題: Re: 法律專欄》聚餐喝醉酒駕 同桌朋友也有刑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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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商家不賣酒,那最好全台灣都禁止生產任何酒類,也不准酒品進口,搭配最近的煙害防治法,也不生產香煙或進口香煙,才能徹底解決這些由來已久的問題
這些學者專家沒人深入民情,閉門造法,實在是無言啦
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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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 [第 7 樓]  發表於: 2008-11-18 07:15    引言回覆 收藏這篇文章
文章主題: Re: 法律專欄》聚餐喝醉酒駕 同桌朋友也有刑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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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為是蠻大的問題啦
因為有些人就是不聽勸啊
又總不能喝了酒大家都要看到他平安到家吧
這樣有點太超過了喔!
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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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 [第 8 樓]  發表於: 2008-11-18 11:53    引言回覆 收藏這篇文章
文章主題: Re: 法律專欄》聚餐喝醉酒駕 同桌朋友也有刑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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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作業個人擔,

還要遷連到別人有一點點不公平。
_________________


現在迷上facebook的水族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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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 [第 9 樓]  發表於: 2008-11-19 07:45    引言回覆 收藏這篇文章
文章主題: Re: 法律專欄》聚餐喝醉酒駕 同桌朋友也有刑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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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啊~如果依照這樣的罰法~
那應該是禁止大家喝酒跟抽煙啦
這樣什麼問題都沒啦
不然弄這樣的辦法出來真是令人很無言啦

風城彬 寫到:
要商家不賣酒,那最好全台灣都禁止生產任何酒類,也不准酒品進口,搭配最近的煙害防治法,也不生產香煙或進口香煙,才能徹底解決這些由來已久的問題
這些學者專家沒人深入民情,閉門造法,實在是無言啦

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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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 [第 10 樓]  發表於: 2008-11-19 09:23    引言回覆 收藏這篇文章
文章主題: Re: 法律專欄》聚餐喝醉酒駕 同桌朋友也有刑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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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法亦法
期待政府不要訂出這樣不合理的法律
以免引起民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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