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優新聞網
系統管理者
註冊時間: 2006-02-12
文章: 32691
0U 幣
34積分

|
[第 1 樓] 發表於: 2012-12-08 07:17
|
|
文章主題: 濫叫救護車須付費 逾時未繳強制執行 |
|
[廣告] |
|
非緊急使用付1800 重大醫療使用免費
發生事故時,119救護車成為救人關鍵要素,然而卻有部分民眾濫用此資源,影響緊急傷病患就醫。台北市衛生局及消防局今(7)日表示,未來民眾只要指定救護車載送到「非」急救責任醫院,並且「未」赴急診室檢傷掛號者,將收取救護勤務費...詳細內容 |
|
關於這篇文章 |
網友評價: |
(0.0%)讚 |
(100.0%)好 |
(0.0%)普普 |
(0.0%)待加強 |
(0.0%)需改進 |
目前共有1人評價 |
|
|